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甘孜大西洋硅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业硅及年产1万吨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甘府发〔2009〕7号
颁布日期:2009-0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甘孜大西洋硅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业硅及年产1万吨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府发〔2009〕7号

康定县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国资委(经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商务局,省电力公司甘孜分公司,甘孜大西洋硅业有限公司:

为加快推进甘孜大西洋硅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业硅及年产1万吨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甘孜大西洋硅业有限公司要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准备工作,确保年产10万吨工业硅及年产1万吨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在2009年4月份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用地要按生产能力一次性规划。涉及州国资委权属的土地,按基准地价的75%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涉及康定县权属的土地,在统一征地后按基准地价下浮10%供地。康定县要按开工建设的进度要求,积极开展拆迁补偿等相关工作。

三、州发改委要积极协调落实甘孜大西洋硅业有限公司力丘河水电开发权的行政许可事宜,并协调甘孜大西洋硅业有限公司与川投公司在能源开发利益补偿方面达成共识。

四、涉及甘孜大西洋硅业有限公司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只能用于年产10万吨工业硅及年产1万吨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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