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2014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2014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甘办函〔2014〕13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事业单位:

《甘孜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2014年实施计划》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甘孜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

2014年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2011—2020年)》,全面完成《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战略2014年实施计划》,抓好我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发展特色产业、保护我州特色产品、助推地方经济增长为宗旨,大力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力争新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件,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4个,地理标志法制建设初具雏形,打造地理标志产品产业集群,扎实开展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商务合作局、州工商局、州农业局、州科技局、各县人民政府)。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我州特色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报工作。深入开展传统特色产品普查,了解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特征等基本情况。组织动员有特色和传承的产品积极申报和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力争到2014年底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超过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累计超过5个、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实现零突破。(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商务合作局、州工商局、州农业局、各县人民政府)。

(二)切实加强对获批产品的监督管理和保护。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法制建设,各县要建立健全获批产品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地标产品专项质量监督抽查,提升全州地标产品质量和特色水平。严格执行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规范,指导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合作局、州科技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着力推进示范区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加大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力度,加紧推动产业发展,力争实现省级示范园区零突破。大力培育从事特色产品生产经营的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和技术推广站等。(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合作局、各县人民政府)。

(四)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交流合作。深入推动我州特色产品走出甘孜、走出四川、走出国门,让更多甘孜地理标志产品得到国内外市场、消费者的认知和认可。大力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多方交流合作,积极推荐我州地理标志产品参加各种展览和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商务合作局、州工商局、州农业局、各县人民政府)。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地理标志产品违法行为,开展对已获批的地理标志产品使用专用标志的检查清理工作,监督各类侵权行为,规范专用标志使用,维护地理标志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商务合作局、州工商局、州农业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人员和机构,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推进。定期举办地理标志知识专题培训班,培养一批熟悉地理标志制度,掌握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准备、专用标志使用、标准制定、监督管理的人才,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梯队。不定期向有关产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等举办地理标志基础知识讲座,普及地理标志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地理标志意识。(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商务合作局、州农业局、各县人民政府)。

(二)落实支持政策。进一步抓好支持政策落实工作,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经费和打假治劣举报奖励经费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对新增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奖励和给予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商务合作局、州农业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以典型示范、重点带动、表彰先进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通过典型宣传,发挥典型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关注的浓厚氛围和有利于地理标志产品经营者发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州政府新闻办、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各县人民政府)。

各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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