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期完成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审核上报的紧急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期完成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审核上报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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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期完成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审核上报的紧急通知
甘办函〔2013〕328号
各县人民政府:
为科学有序地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财政部、农业部专门开发了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国家拨付草原生态补奖资金和开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2010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先后多次就草原确权及深化草原承包、基本草原划定、牧户核定、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审核上报、政策的规范实施与考核等专门进行了专题部署,对草原承包进行了专项督办。但是截至2013年8月底,全面完成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县级审核的仅有色达、理塘、九龙、稻城4个县,其余各县均未完成信息数据的审核上报。不少县对深化草原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不重视,工作几乎停滞不前,迟迟不完成基础数据的录入和草原承包“两证一合同”的扫描上传。针对这类问题,近期财政部、农业部再次催促并提出严格要求,将于今年10月20日关闭管理信息系统,停止系统数据的上传。这项工作如不按时完成,不仅直接影响国家和省对我州绩效奖励和目标考核,还将直接影响2014年中央草补资金的投入。为此,州政府领导特别作出指示,要求各县务必在10月5日前,按管理信息系统的指标体系,完成所有数据的录入和自审,并及时提请省州审核,确保10月20日前上传农业部。各县因未完成管理信息系统审核上传,导致中央资金投入停止或减少的,将追究相关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一、全面完成草原承包合同的扫描上传工作
深化草原确权承包是今年省州安排各县的硬任务,要求在7月底之前完成草原承包相关数据登记造册、两证一合同的补换发和所有牧户承包合同的扫描上传。没有完成这项工作的县,要严格按照国发〔2011〕17号文件、川府发〔2012〕3号文件要求,依据甘府发〔2012〕11号文件和甘督〔2013〕19号要求,高度重视,精细安排,倒排时间,集中力量完成草原承包的所有任务,并将牧户草原承包合同尽快扫描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分乡分村认真校对。并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后报州审核。承包合同扫描录入过程中,必须做到填写规范、编号准确,所有扫录的数据清楚、印章清晰。
二、尽快完成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审核工作
各有关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尽快责成畜牧、财政、统计、公安等部门汇审,组织技术力量对录入数据进行仔细核对,全面做到录入数据与实施方案一致、与草原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的表册数据一致、与公安户籍档案一致、与统计部门的基础数据一致,认真解决录入数据间不符合逻辑、身份证号重复、错漏多缺项多等问题,务必按时完成县级审核上报。
三、抓紧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和公示通告
基本草原划定是今年省对我州目标考核的又一项硬任务,省州对该项工作的考核考评时限为9月底前。各县务必严格按照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牧区2013年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推进方案及技术要点的通知》(川畜食函〔2013〕138号)和州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通知》(甘办发〔2013〕37号)要求,与深化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相结合,同步推进基本草原划定,按草原基本功能尽快划定六类基本草原的面积和具体地块,分乡召开群众大会,宣讲有关政策,并以乡为单位进行统计造册,乡村层层签字盖章确认,县级相关部门联合汇审,县政府研究审定后,利用电视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民政府正式行文通告。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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