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4〕2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促进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建立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对出台的政策进行准确解读。

二、加强关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乐山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一览表》(见附件)确定的内容,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强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牵头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各级行政机关要在政府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方式、可供下载的申请表样式、办理流程图、收费标准、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应设立依申请公开接收窗口,有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开通网上受理渠道。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协调会商依法妥善办理。

四、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保障措施,建立覆盖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机制,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对不按规定依法公开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2014年11月25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附件:20140611154250-6406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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