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园雨水提升站地块用地规划调整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花园雨水提升站地块用地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花园雨水提升站地块用地规划调整的请示》(绵城规〔2014〕76号)收悉。经研究,结合市规委会审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花园雨水提升站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兼容市政设施)用地,同时应满足雨水提升站功能要求。

二、原则同意将该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调整为:容积率≤2.5(不含雨污水提升站和巡特警办公用房面积)、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10%。

三、由你局负责,妥善处理该项目机动车位、与周边建筑间距、提升站及巡特警办公用房产权等问题。原则上产权应移交市公安局和市住建局,首先保证市政设施建设需要,商业功能不能妨碍损害市政功能。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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