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绵阳科创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向绵阳科创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向绵阳科创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绵国土资土〔2014〕63号)收悉。按照国土资源部九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局代表市政府向绵阳科创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科创区兴隆社区2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绵阳科创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公租房用地。该宗地总面积20140.02平方米(合30.2100亩),净用地面积12679.89平方米(合19.0198亩)。

二、划拨土地成本费用632.1141万元由绵阳科创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足额支付。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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