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充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充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南充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4〕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
南充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4〕10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2014年7月至2014年9月底。
三、检查范围
对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石油天然气和城镇燃气输送管线,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党政安全监管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各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做到“五到位”。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道路和水上交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长大隧道安全隐患,波形防护栏等道路安保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货车超载超限专项治理情况;查处酒后驾车、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客运车辆、农村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整顿和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情况;加强客渡船监管,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行为情况。
2.消防。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工地、水电工程建设工地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施工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油库、炼油厂等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生产企业转产关闭退出情况。
5.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情况;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的情况;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民爆物品。开展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检查民爆物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四超、三违”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情况。
7.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开展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情况;油气管网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备案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完好情况;管道定期检测,保证处于正常适用状态情况;执行管道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情况;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
8.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备案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维护和调配使用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图片和视频等资料的管理情况。
(四)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善。
(五)防范汛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特别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病险水库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预案演练和岗位人员培训情况。
五、检查方式
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方式进行。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督查;各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央、省驻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各类单位开展集中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督查,做到全覆盖。县(市、区)要组织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集中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查。
(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市级有关部门要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并对检查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县(市、区)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市政府安委会要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全过程督导检查,督促检查情况要在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要组织新闻单位记者对企业自查、部门、政府检查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予以跟踪报道,对发现的问题要在全市主流媒体上曝光。
电力、通讯、冶金行业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组织。
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
道路交通路面管控、消防、民爆领域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
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领域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
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和城市燃气领域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
特种设备领域由市质监局牵头组织。
铁路、民航领域由市国资委牵头组织。
电航工程、水利工程设施、河道、水库、渔业船舶等领域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
农业机械行业由市农机局牵头组织。
森林防火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
石油天然气管道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牵头组织。
食品药品加工行业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
地质灾害领域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
校车和校园安全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
旅游行业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
网吧、娱乐场所由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牵头组织。
商场、超市等由市商务粮食局牵头组织。
(四)要创新检查方式,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五)要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
六、检查步骤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7月19日—8月10日):各地、各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8月11日—9月30日):各地和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对基层政府和有关单位开展暗查暗访、专项督促检查和综合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市政府成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同时,要坚持做到“六结合”:政府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常规检查与技术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确保大检查活动深入具体,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消除无漏洞。
(四)明确责任,从严查处。要以更严、更细、更实的工作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各地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六)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大检查期间,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务于7月2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报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大检查期间,每月14日和28日向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大检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大检查工作成效进行检查验收。请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于9月2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德明;联系电话:2224662)。
附件:南充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南充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廖伦志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任爱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文剑英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员:尹晓钟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局副局长
胡良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从刚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周文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龚宁市监察局副局长
罗震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庞腾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淮森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
付强市水务局副局长
何俊市林业局副局长
熊运鸿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唐继康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副局长
邓虎龙市国资委副主任
弋小林市旅游局副局长
万伦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周小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左晔市农机局副局长
周军市质监局副局长
杨泽都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市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万伦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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