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内江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内江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内府函[2014]140号

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内江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内发改体改〔2014〕5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你委牵头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规范运作。

附件:内江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7日

附件

内江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的精神,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要求,加强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建立内江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做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组织研究和协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收入分配政策与规划、产业、价格等政策的协调联动,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二)整体推进改革总体方案与部门专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加强部门沟通和信息共享,会商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改革。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做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农工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国统内江调查队、内江银监分局、市扶贫移民局、市总工会等23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视情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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