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克政办发〔2009〕57号
颁布日期:2009-07-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9〕5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已经克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十一五”期间,国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量”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了全国总体削减的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新政发〔2006〕71号),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使克州2009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指标以内,根据《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克政办发〔2007〕104号),结合克州实际,制定2009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一、2009年总量控制工作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以好以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36号)

6、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发〔2007〕90号)

7、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24号)

8、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83号)

9、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新政发〔2006〕71号)

10、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新政函〔2006〕195号)

11、《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新政〔2006〕216号)

14、原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印发新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环财发〔2007〕247号)

15、原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各地、州、市及有关电力企业“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新环财发〔2007〕71号)

16、《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7、《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克政办发〔2007〕104号)

(三)编制原则

服从总目标原则:“十一五”期间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减平衡,以确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目标的原则。

测算方法一致原则:对“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和减排量,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细则》要求测算,使计划数据的测算与国家、自治区要求一致。

与有关规划相街接原则:与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及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一致,与自治区本地区“十一五”总量控制计划街接一致。

保护主体原则:对人群居住区,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从严格控制,对利用荒山、荒沟、荒滩等国有土地建设的工业项目适当放宽政策的原测。

可操作性原则:按照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属性和控制途径,明确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治理、监督管理减排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企业,便于自查和核查,具有可操作性。

二、2009年总量控制目标

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4979吨,其中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850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129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342吨,其中生活化学需氧量3514吨,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828吨(2009年克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目标见表1)。

根据环境统计数据表明(不包括农用),2005年克州煤炭消耗总量为20.63万吨标煤,工业煤炭消耗量为7.81万吨标煤,生活煤炭消耗量为12.82万吨标煤;2008年预计煤炭消耗总量为27.14万吨标煤,工业煤炭消耗量为16.43万吨标煤,生活煤炭消耗量为10.71万吨标煤。2009年预计煤炭消耗总量为46万吨标煤,工业煤炭消耗量为35万吨标煤,生活煤炭消耗量为11万吨标煤。

2009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一年。克州2009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以矿产开发为主要支柱产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9年克州经济社会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达到32.16亿元,增长11%。

(1)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

a、非电力行业SO2新增排放量预测

非电力SO2排放量预测采用排放强度预测SO2新增量。非电力SO2新增量=基准年本地单位耗煤非电力SO2排放强度×(2009年煤炭增加量-电力行业煤炭增加量)。

2005年基准年非电力SO2排放强度=0.0781万吨/17.43亿元=0.0045万吨/亿元。

非电力SO2新增量=0.0045×(26万吨)=1170吨

2009年预留二氧化硫排放量50吨,预测2009年SO2新增排放总量为1220吨(2009年二氧化硫减排计划汇总见表3)。

(2)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测

COD新增量预测分为工业和生活两部分,工业和城镇生活COD排放合计为全年COD新增排放量。

a、工业COD新增排放量预测

基准年工业COD排放强度=0.0717(万吨)/17.43(亿元)=0.0041万吨/亿元。新增工业COD排放量=0.0041万吨/亿元×14.73=603吨。(基准年工业COD排放强度取2005年COD排放数据计算。2005年GDP为17.43亿元,工业COD排放量为0.0041万吨/亿元。2009年GDP预计为32.16亿元,增量为14.73亿元,预测2009年工业COD新增量为603吨)。

b、生活COD新增排放量预测

2005年年末克州总人口47.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65万人,比上年增加非农业人口1.02万人。2006年年末克州总人口48.4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15万人,增加非农业人口0.5万人。2007年年末克州总人口50.0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06万人,增加非农业人口1.39万人。2008年年末克州总人口51.4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57万人,新增非农业人口0.51万人。2009年预计年末克州总人口5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万人,增加非农业人口1.5万人。

2009年非农业人口增长以1.5万人计,预测2009年生活COD新增量为328吨。

全年新增COD排放总量为1031吨,其中:工业新增603吨,生活新增328吨,预留COD排放量100吨(加入工业)。(克州2009年化学需氧量增量见表2)。

三、2009年总量控制措施

2009年克州人民政府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集中供热改造。加大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新改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大力推进阿图什市天然气集中改造工程,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以确保全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完成;强化监测手段,完善和规范监测技术和装备,加强在线监测,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加强重点企业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

四、重点减排项目及预期削减能力

2009年克州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为阿图什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排水项目1个,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15万立方米/日;乌恰县城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项目1个,新增污水处理规模0。8万立方米/日;阿合奇县县城排水改扩建工程项目1个,新增污水处理规模0.24万立方米/日。

2009年二氧化硫预计减排项目为阿图什市天然气集中改造工程。阿图什市用3-4年时间,新建改建燃气供热锅房46座(其中新建2座,改建44座),4.2MW—1.4MW燃气锅炉共计70台,锅炉总容量160MW。2008年阿图什市燃煤锅炉全年用煤量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40吨(根据环统数据)。2009年阿图什市天然气改造工程主要为铺设天然气管道和改造供热管道,改造部分供热。2009年预计改造燃煤锅炉10个点,14台锅炉,预计2009年可减少燃煤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256吨。

五、总量控制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可达性

根据克州2008年污染排放预计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311吨,根据2009年度新增项目情况,预计克州增加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03吨,新增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28万吨,预留排放量100吨,总计增加1031吨。预计2009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342吨,可确保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指标内。

(二)二氧化硫可达性

根据克州2008年污染排放预计排放量4015吨,结合克州2009年度减排支持项目,减排项目1个,预计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256吨。根据2009年度新增项目情况,预测克州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220吨。

新增量(1220吨)与减排量(256吨)两者互抵后,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964万吨,2009年预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979吨,可确保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在指标内。

六、保证措施

2009年克州减排计划的具体实施,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1)克州人民政府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将减排工作目标列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考核内容。克州减排协调领导机构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责,抓好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调度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协调,社会广泛参与,全社会抓节约减排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对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积极推进减排项目建设,加大实施克州“蓝天工程”计划,关停燃煤供暖锅炉,使用清洁燃料,实行天然气供热工程。

(3)克州人民政府2009年加大环境执法,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力度,从2009年开始,将实行环境监管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制度,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

(4)克州环保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减排措施,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等各项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建立重点企业总量控制台帐制度,全面掌握排放污染物总量。

附件:

1、2009年克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目标(表1)

2、2009年克州化学需氧量增量核算表(表2)

3、2009年克州二氧化硫减排计划汇总表(表3)

表12009年克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目标

污染物

年度

二氧化硫

化学需氧量

2008年

4015

3311

2009年

4979

4342

表2克州2009年化学需氧量增量核算表

类别

项目

数据

数据来源

2005年工业cod排放量(万吨)

3926

GDP(亿元)

2005年

17.43

2006年

19.71

2007年

23.71

2008年

27.68

2009年

32.16

2009年GDP增长率%

11

低COD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亿元)

2005年

0.9566

2006年

1.29

2007年

2.05

2008年

2007年城镇人口数(万人)

14.06

2009年新增城镇人口(万人)

1.5

2005年工业COD排放强度(吨、万元)

0.0041吨/万元

COD增量(万吨)

工业

603+100

生活

328

合计

1031

低COD排放行业包括电力行业、黑色金属冶炼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业、电池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一期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和通讯计算机及其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七个行业。

备注

表32009年克州二氧化硫减排计划汇总表

类别

2009年

备注

增量

新增电力so排放量

新增非电力so排放量

1220

合计

1220

新增消减量

新增工程消减量

现役燃烧机组脱硫工程新增消减量

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烧结机脱硫工程新增消减量

工业燃煤炉烟气脱硫工程新增消减量

有色金属行业冶炼炉烟气脱硫工程新增消减量

炼焦行业煤焦炉煤气脱硫增减量

非电煤改清洁能源新增消减量

-256

石化行业脱硫及硫磺回收工程新增消减量

其他脱硫工程新增消减量

合计

-256

结构减排新增消减量

关停小火电新增消减量

关停涉水行业同步拆除燃煤设施新增消减量

关停烧结机的小钢铁新增消减量

关停其他落后产能新增消减量

统计口径外结构调整

合计

监管新增消减量

上年结转减排

合计

-256

争消减

964

排放量

2009年排放量

4979

变化率(%)

相对与2008年

24

相对于2005年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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