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地区2011年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召开地区2011年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行署定于2011年11月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召开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行署1号办公楼2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1、地区有关领导;

2、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安监局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3、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行署法制办、地区安监局、监察局、经信委、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编办、财政局、煤炭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司法局、卫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旅游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工会、团委、文明办、气象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无线电管理处、电业局、邮政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运管局、路政局、公路局、中国移动吐鲁番分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各1名。

三、其他

(一)请吐鲁番日报社、吐鲁番电视台、吐鲁番人民广播电台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二)会议安排各县(市)、地区交通运输局、煤炭局发言,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请做好发言准备。

(三)请各县(市)、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1月1日13:00前报地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526641。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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