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组织参与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号:沪教委人〔2007〕86号
颁布日期:2007-1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教委关于组织参与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7〕86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根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的通知》(教师司〔2007〕37号)精神,要求本市推荐20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参加该项目培训。市教委经研究决定从崇明、奉贤、金山、南汇、松江、青浦6个区县中推荐部分中小学班主任参与本次培训项目。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1.崇明县推荐100名,奉贤区推荐52名,金山区、南汇区、松江区、青浦区各推荐12名教师,其中中学和小学各占一半名额。

2.被推荐者需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热爱班主任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上网条件和网上交流的能力,保证培训期间平均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网上学习与交流时间。

二、培训时间:2007年11月9日—12月18日

三、培训要求

请涉及该项目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中小学高度重视本次国家及远程培训工作,会同教育学院(校)的培训部及德育研究室、教育信息中心认真做好学员、辅导教师和班级管理员的选派,以及培训组织和管理等相关工作,为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全员培训积累宝贵经验。本次培训工作结束后,请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总结书面材料报市教委人事处。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的通知(教师司〔2007〕3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人〔2007〕8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参与2007年

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根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的通知》(教师司〔2007〕37号)精神,要求本市推荐20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参加该项目培训。市教委经研究决定从崇明、奉贤、金山、南汇、松江、青浦6个区县中推荐部分中小学班主任参与本次培训项目。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1.崇明县推荐100名,奉贤区推荐52名,金山区、南汇区、松江区、青浦区各推荐12名教师,其中中学和小学各占一半名额。

2.被推荐者需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热爱班主任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上网条件和网上交流的能力,保证培训期间平均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网上学习与交流时间。

二、培训时间:2007年11月9日—12月18日

三、培训要求

请涉及该项目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中小学高度重视本次国家及远程培训工作,会同教育学院(校)的培训部及德育研究室、教育信息中心认真做好学员、辅导教师和班级管理员的选派,以及培训组织和管理等相关工作,为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全员培训积累宝贵经验。本次培训工作结束后,请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总结书面材料报市教委人事处。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

培训的通知(教师司〔2007〕3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俞玲萍,联系电话:23116673)

主题词:教育教师远程培训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07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万名中小学

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的通知

教师司[200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中小学班主任的素质和业务能力,经研究拟于近期组织实施“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发挥“全国教师网联”的作用,以网络培训为主要方式,选择全国100个项目县(含县级市、区、旗),培训1万名中小学班主任,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探索班主任培训新模式,推动班主任全员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

各省共推荐100个项目县,每个项目县推荐小学和中学骨干班主任各50名,分别组班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需选择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资源有效整合,硬件设施齐全,有较强师资队伍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作为学习指导中心。项目县教师培训机构须具备为学员提供宽带上网学习、集中研讨、与专家进行视频交流互动、学习辅导的条件。每个班配备1名班级管理员和1名辅导教师,负责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导工作。

参训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

2.具备上网条件和网上交流的能力,保证培训期间平均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网上学习与交流时间;

3.按要求在正式培训开始前提交1个工作案例和若干班主任工作中的问题(提交工作案例和问题的相关要求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公布)。

三、培训时间

2007年11月9日-12月18日。11月9日至18日为培训者培训及学员学前准备,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通过网络参加培训,学员网上注册、分班、建立个人主页、提交1个工作案例和问题,预览相关资源并参与讨论。11月19日至12月18日为培训时间,时间为一个月,学员每天上网学习交流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校法规及卫生安全六个模块。

培训形式以网络学习为主,分散学习与网上网下集中学习相结合。培训期间,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组织集中研讨,专家团队与辅导教师指导学员学习和交流,学员在线自学视频课堂和相关资源,参与网上的交流研讨,参与专家的视频答疑和学习中心组织的集中研讨,并按要求完成作业。正式培训开始之前,请各位学员按照要求提交1个工作案例及若干班主任工作中的问题,班级管理员汇总后提交给项目管理办公室。

每个模块原则上安排5天的学习时间,前3天学员在线学习专家提供的课程内容,后两天安排研讨。研讨由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组织进行。班级研讨中带有普遍性的案例和问题提供给专家团队。每个专题的专家团队组织一次视频互动答疑活动。

本次培训分别于11月9日、12月2日和12月23日安排三次网下集中研讨,地点由各地教师培训机构安排。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

本次远程培训工作由师范教育司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具体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会同教育部班主任培训专家指导组组织开发培训课程资源,并提供网上学习指导。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管理部门负责推荐本省(区、市)参加培训的项目县,并指派专人负责联络和工作指导与监督。各项目县的教师培训机构负责组织本地的培训工作,选派学员、辅导教师和班级管理员,并做好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六、培训技术支持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teacher.com.cn)为本次远程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发布培训课程并提供网上互动平台,保障远程培训的顺利实施。培训平台融合学习、辅导、管理、论坛、博客、远程在线视频课堂等系统功能,实现培训中“教”与“学”的互动。

七、培训经费

教育部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本次培训的课程资源开发、培训组织管理和技术支持服务;为每个项目县拨付2万元项目经费,用于班级管理、教学辅导、集中研讨、技术支持等项目支出。

八、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覆盖面广、规模大,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确保本次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10月31日前汇总各项目县培训点信息(见附件2)分别报送师范教育司和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一式两份),汇总各项目县的学员信息(见附件3)报送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3.11月2日、8日召开项目县培训机构负责人和班级管理员网上视频工作会议(会议通知另发),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4.各地要在本次培训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因地制宜组织全员中小学班主任培训,提高班主任素质和业务能力。

师范教育司联系人:龙友华。电话:010-66097842。传真:010-66020522。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E-mail:[email protected]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联系人:杨树山。电话:010-58803988-6088。传真:010-5880397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9408室,邮编:100875。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名额分配表

序号省份项目县数量小学人数初中人数

1北京2100100

2天津2100100

3河北4200200

4山西3150150

5内蒙古3150150

6辽宁3150150

7吉林3150150

8黑龙江3150150

9上海2100100

10江苏4200200

11浙江4200200

12安徽4200200

13福建3150150

14江西4200200

15山东4200200

16河南4200200

17湖北4200200

18湖南4200200

19广东4200200

20广西4200200

21海南2100100

22重庆3150150

23四川4200200

24贵州3150150

25云南4200200

26西藏2100100

27陕西3150150

28甘肃3150150

29青海2100100

30宁夏2100100

31新疆2100100

32新疆兵团2100100

合计10050005000

附件2: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县培训点信息表省(区、市)联系人:电话:手机:填表日期:

项目县区培训点信息拨款帐户信息班级管理员辅导教师

小学中学小学中学

名称帐户名称姓名

负责人职务开户行性别

联系电话手机帐号职务职称

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填表说明:1.请将各项目县提供的“拨款帐户信息”原件(加盖财务公章)一并上报,拨款帐户信息栏相关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2.班级管理员由教师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担任;辅导教师由各项目县选派具有高级职称、能够熟练使用网络进行交流的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班主任培训教师担任。3.以省为单位汇总上报,请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师资处、人事处)公章,于2007年10月31日前分别报送我部师范教育司和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一式两份),同时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相关邮箱。

附件3:

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学员信息表

省(区、市):项目县:班级:小学初中

序号学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性别班主任工作年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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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填表说明:1.小学、初中分开填写。2.加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公章,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07年10月31日前汇总各项目县的学员信息后传真(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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