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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在城区部分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6-1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长府办发〔1996〕5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在城区部分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教委、编办、人事局、体改委、财政局《关于在城区部分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关于在城区部分学校实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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