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如皋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发〔2008〕47号
颁布日期:2008-07-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调整如皋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通政发〔2008〕47号

如皋市人民政府:

接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如皋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8〕34号)。现通知如下:

同意将如皋市九华镇长江村委会划给长江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九华镇行政区域面积71.35平方公里,人口6.77万人,下辖5个居委会(九华居、郭李居、郑甸居、营防居、四圩居)、14个村委会(二甲村、洋港村、赵园村、马桥村、龙舌村、杨码村、郭洋村、小马桥村、姜园村、云屏村、丝渔村、耿扇村、营西村、如海村);长江镇行政区域面积66.87平方公里,人口6.65万人,下辖12个居委会(二案居、永平居、三洞口居、永建居、永平闸居、平南居、头案居、中心沙居、海坝居、二百亩居、知青居、长青居)、6个村委会(蒲港村、永丰村、永福村、五零村、镇龙村、长江村)。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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