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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小组的通知
|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0-09-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北京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小组。现将协调指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刘敬民副市长
副组长:翟鸿祥副市长
成员:戴卫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佐之市政府体改办主任
朱宗涵市卫生局局长
刘志市计委副主任
解铁疆市经委委员
楚国清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颖津市财政局副局长
左小玲市人事局副局长
王德修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赵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安兴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万恒市物价局副局长
谢阳谷市中医局局长
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体改办,办公室主任由戴卫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高佐之同志兼任。今后,协调指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办公室商有关部门同意并报组长批准后自行通知。
200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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