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黑政办明传〔2004〕11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1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保持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抓好当前备春耕生产,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目前我国粮食供求关系正在发生变化,且变化速度比人们预料的更快。虽然我省作为商品粮大省,粮食库存充裕,完全可以保证省内市场粮食供应和商品粮的净调出,但由于粮食生产周期长,受制因素较多,对当前粮食供求的变化绝不可掉以轻心。从中长期看,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努力增加粮食产量,保持粮食生产的竞争力。粮食问题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关系到城乡人民的生活,关系到市场和社会的稳定。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去年10月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切实解决粮食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
二、加强粮食供求平衡和调控工作,确保粮食市场稳定。各行署、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食的检查,确保数量真实、结构合理、质量优良,需要时拿得出、调得动。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粮食库存的管理,规定粮食批发和零售企业最低库存义务,适当增加成品粮加工数量,确保市场粮源充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预测,及时研究粮食市场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坚决打击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哄抬粮价、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工作;要做好粮食市场应急预案,确保销售不断档,价格不暴涨。各地政府要根据粮食等基本食品价格上涨情况,必要时适当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注意关心困难学生生活,办好学生食堂。
各地要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快销售库存粮食,积极为主销区提供优质粮源和优质服务,保证主销区的粮食市场供应。省政府已确定,对按目前市场行情可以实现顺价销售的595亿公斤粮食,由省逐级下达销售年度工作目标,其中:2003年度新收购的保护价粮食135亿公斤确保在今年4月末前销完;2000年、2001年库存保护价陈水稻46亿公斤确保在今年9月末前销完。有条件的地区要力争多顺价销售一些;对不能按时完成顺价销售责任目标的剩余部分粮源,从10月1日起超储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对国家批准销售库存高价位的25亿公斤陈粮和9亿公斤陈化粮,由省里统一组织,集中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发生价差亏损,按国家政策规定处理。在粮食销售过程中,要加强质量管理,特别是要防止将陈化粮混入好粮中销售,严禁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铁路、交通部门要统筹考虑,优先安排好粮食调运。
各地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当前粮食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黑粮密电〔2004〕1号)精神,继续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如价格下跌,市场价低于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单价发生亏损,其利息和储存费用可以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
三、下大气力抓好今年粮食生产。2004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精神,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实施好农业标准化工作,落实好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坚持“优化结构、提高单产、改善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发展路子,重点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粮食产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各地要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抓好备春耕生产工作,力争在今年内实现全省粮豆薯种植面积76667万公顷,其中粮豆种植面积比上年增加1333万公顷以上,粮豆总产增加25亿公斤的预期目标。
继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的配套改革,切实做到“三个确保”。规范农业税征管制度,取消除烤烟以外的农业特产税,落实降低农业税税率的政策。大力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快土地使用权流转步伐。要结合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好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四、保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稳定市场和价格。目前正值春耕季节,要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和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货源,满足市场供应。各地要做好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柴油零售价格和供应中小化肥企业用电的电价政策;化肥价格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下达二○○二年化肥指导价格的通知》(黑价格字〔2004〕35号)规定的尿素和磷酸二铵指导价格执行,并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制定小化肥的出厂指导价格,控制价格的变动频次;要努力增加化肥生产,保证春耕用肥需要;为控制出口,暂停尿素出口退税一年。各级物价部门要按照价格管理目录的分工要求,严格核定四种粮食商品种子的指导价格。铁路和交通部门要组织化肥及所需原料的运输工作,认真执行农资的运价政策,取消各种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各级发改委、经委和物价、农业、工商、质检部门要加强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假冒伪劣、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今年农资价格受成本推动,进货价格上涨较多,为了稳定农资价格,今年春播期间省政府将采取农资价格的临时干预措施,通过规定流通环节的进销差率,控制农资价格过度上涨,保护农民利益。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当前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工作实行行政首长一把手负责制,各行署、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本地区粮食生产,保证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粮价工作;控制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度上涨,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
200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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