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9-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白山政发[2004]23号
自1999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实施
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
确领导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制度建设,转换
工作方式,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今年,国务院又
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
号,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
求,对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了全面
贯彻落实《纲要》,加快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
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依法治国的需要,推动全市经
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现就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
府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
方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政治文明建
设的重要内容。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
议上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促进各
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
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
使政府工作人员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全心全意履行为人
民服务的宗旨,克服官僚主义和杜绝腐败现象,真正做到执
政为民。”目前,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
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有
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行政管理相对
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等一些实际问题。建
设法治政府,就是要把政府的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坚持
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管理经
济、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行政成
本,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打造责任
政府、权限政府、阳光政府和诚信政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
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站在时代的高度,与时俱进,确立依法
行政理念,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
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以及洪虎省长在全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电视电话会议
上的讲话精神为契机,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
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
部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把学法用法、依
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范围。要充分利用
行政学院等培训基地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
侧重《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
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
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法学理论等,使领导干部都能掌
握行政法理的一般性原则,明确行政职权法定化原则和行政
行为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
则、诚实守信原则和责权统一原则,并能在建设法治政府的
进程中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
受追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行政风险意识,提高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管理创新
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必将
对政府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
施,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政府对经济
社会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贯彻
实施好这部法律,对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
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级行政部门务必引
起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并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
契机,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
平。
第一,行政机关必须开展全员的深入学习和培训,并面
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各级行政部门都要在前一
段学习和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
对行政许可法进行深入的学习和全员培训。要结合工作实
际,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逐章逐条地学,进行严格的考
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上岗执法,该调离的
调离,该调整岗位的必须调整岗位,做到学习深、掌握透、
理解正确、运用自如。同时,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各
种有效形式,如领导讲话、知识讲座、理论文章、案例评
析、知识简介、宣传板、宣传单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努
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奠定坚
实基础。
第二,必须加快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各级政
府、各级行政部门必须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建立
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范围和决策程序等制度,把该政府管的事
情管好管住,不该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
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施行政
许可法绝不可放松管理,要强化间接管理和事后监督,充分
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的作用。
第三,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了确保行政许
可法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随着政
府职能转变的逐步到位和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的不断发育,
行政审批项目将还要减少。各级政府、各级行政部门对需要
实施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要严格依法进行,同时要加强制
约和监督,确保行政许可真正发挥作用;对国家和省已经明
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做到令行禁止,立即停止审
批;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审批轻监
管、重审批轻服务的做法;要坚决杜绝违法设定行政许可、
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实施行政许可违法收费的行为。
第四,要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对
所属各行政部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下级政府和下级部门
都要加强监督检查。要重点监督检查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
可,搞地方保护、行业垄断,该许可的不许可、不该许可的
乱许可,许可后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和借实施许可权谋取利
益的问题。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必须坚决
纠正,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和行政领导。
三、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围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
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各地、各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
作:
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要按照《吉
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中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和任务,按管理规范、行政
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卷宗质量、执法规
范的遵守等进行科学分类,认真研究,逐项提取,依法界定
执法职责,明确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用责任书的形式把行
政执法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单位、科室和岗位。制定科学的
考核办法,认真进行考核,把责任制的实施结果与个人工作
业绩考评结合起来。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提高行政
执法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工作只能由
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
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实施。各地要认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
公布行政执法机关,实行动态管理,保证执法主体机关的合
法性。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对行
政执法人员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文化水平、
执法能力从严把关,不胜任工作的,必须坚决调离执法岗
位。
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规
定,组织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
施,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开展行政执法
工作,坚持规范在先、处罚在后,调查取证在前、实施处罚
在后的工作原则,一般程序的案件必须实行领导集体讨论决
定;规范执法文书,提高调查取证工作质量;加强对行政执
法活动的管理,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加强对行使自由裁
量权过程的控制,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程度;
杜绝暗中下达罚款指标、执法权力利益化、越权执法、粗暴
执法等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每年,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组
织1—2次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
的评查活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不断提高。
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对出现的行政
执法错案认真调查,明确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加强行政立法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解决一系列改革、发
展、稳定等深层次的问题,需要依法加以规范,纳入法制
轨道。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都要认真研究国企改革、结构
调整、招商引资、社会保障、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
环境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
定工作,切实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有机地结
合起来。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突出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
要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
行政效能。要通过各种途径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
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也
不得从部门利益出发,将部门利益法定化;要保证权力和义
务的统一,有权力必须有责任,做到明确具体、科学规范、
切合实际,具有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由
各级政府法制部门依法进行审查。
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行政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要采
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
约有力的监督机制,确保依法行政、推进建设法治政府进
程。第一,要做好抽象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各级政府
法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
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第二,要依法做
好行政复议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准确把握行
政复议受案范围,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
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证据、重程序、重依据,依
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撤
销,对不当的行政行为要依法予以变更。对依法应当受理而
不受理、应当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改变、不在法定期限
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及对申请人打击报复或者违反行政复
议法的其他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加强对规范
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人
民群众监督、新闻监督和人大、政协监督制度,加大对行政
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
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要不断完善
各项配套制度,特别是行政处罚主体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管
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建立
和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统计分析
制度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决定的申诉、
检举制度等,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
六、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发挥其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
谋、助手作用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未来十年各级政府、各行政
执法部门的全局性、导向性战略目标和任务,政府法制机构
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各地、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政府法制
机构建设,理顺机构、明确职能、配强力量,提供必要的工
作保障,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中的参谋、助手作用。重大行政决策、涉法问题的处理等要
注意听取法制部门的意见,政府常务会议要有政府法制部门
的人员列席。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次机构改革,尽快
把二级局建制的政府法制机构,调整为一级局建制的独立行
政部门,人员编制保证在5人以上,其中从事行政复议的工
作人员不少于2人;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设立法制科室,配
备不少于2名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政府法制机构也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和
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为政
府的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化解和处理矛盾
提供优质的服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七、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工
作,涉及政府的方方面面。各地、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
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
则,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地、各部门
的行政首长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
实负起责任,认真部署,抓好落实。要针对工作需要,建立
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依
法行政的具体措施,确定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和
目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工作。实行定期听取情况制度
和随时调研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和解
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定期向
上级机关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领会《纲要》的精神实
质、具体要求和实施措施,树立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组织开
展工作、运用法律规范解决和处理问题及矛盾的正确的行政
理念,转变工作方式和方法,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
工作氛围,适应新时期行政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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