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白山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2010)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白山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2010)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白山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2010)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市安监局制定的《白山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201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白山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2010)
(市安监局二○○六年二月十六)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从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白山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法规体系、信息体系、救援体系、培训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增加了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一)基本概况
白山市幅员面积17485平方公里,辖6个县(市)区,总人口132万。“十五”期间,我市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充,累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95亿元、财政收入43.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1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3.5%、13.3%和15.3%,人均GDP达到1.2万元。逐步形成煤炭(能源)、林产、矿产等主导产业巩固回升,矿泉水、旅游等新兴产业快速崛起的产业格局。原煤产量和发电量分别占全省的30.1%和13%;资源型产业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0%以上;民营经济总量占全市经济总量的55%。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全社会安全生产投入超过3亿元,占GDP总量的0.5%,其中各级政府投资约8000多万元。目前,全市六个县(市)区都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现有安全监管人员180多人(包括县区煤炭行业管理及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人员)。
截止2005年末,全市有生产经营单位29199户(个体私营25722户、企业3477户),其中高危企业477户。全市有煤矿企业150户(矿井142处),生产能力约400万吨;非煤矿山企业258户(其中露天开采企业197户,地下开采企业43户,尾矿库、选矿厂等其他独立系统18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33户(其中:生产单位4户、储存单位3户、经营单位76户、运输单位9户、使用单位41户);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7户、民爆器材企业8户(其中生产企业1户);建筑施工企业55户。全社会从业人员50多万人,其中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运输、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约5万人;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近万人;通过普查,目前全市共有重大危险源95个。
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虽然保持了相对稳定的态势,但煤矿和道路交通仍然是我市事故的多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表1:2005年全市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表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事故
起数
同期
增减
同比
占事故总数
死亡
人数
同期
增减
同比
占总死亡人数
全市
683
-31
-4.3%
219
+14
+6.8%
煤矿
51
+19
+59.4%
7.5%
61
+27
+79.4%
27.9%
非煤企业
4
+2
+100%
0.6%
4
+2
+100%
1.8%
道路交通
190
-56
-22.8%
27.8%
147
-14
-8.7%
67.1%
消防火灾
438
+4
+0.9%
64.1%
7
-1
-12.5%
3.2%
(二)2001-2005年安全生产状况分析
1.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2001—200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5638起,死亡1003人(见表2),年均1128起、死亡201人。2005年事故起数比2001年减少1274起,死亡人数增加95人。5年间全市共发生重大以上事故18起,死亡116人;其中特大事故2起,死亡22人;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39人。2002年7月4日江源县松树镇富强煤矿“7.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9人死亡,教训十分深刻。
表2:2001—2005年我市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合计
事故起数
1957
1413
871
714
683
5638
死亡人数
124
238
217
205
219
1003
表3:2001—2005年我市工矿商贸事故分类统计结果
年份
起数
类别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合计
事故
排序
顶板(坍、冒顶、片)
矿山运输瓦斯爆炸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矿山透水锅炉容器爆
起重伤害车辆伤害
13
1
1
-
1
-
-
-
-
14
9
7
1
-
1
1
-
-
36
9
-
3
1
1
1
1
1
23
9
-
-
2
-
-
-
-
38
14
-
2
-
-
-
1
-
124
42
8
6
4
2
2
2
1
1
2
3
4
5
6
6
6
9
2.职业危害严重。截止2005年末,我市尘肺(矽肺)病总人数达到444例,5年中急慢性职业中毒事故多发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目前全市高危企业及其它工矿企业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
3.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突出。
煤矿:在我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多,重特大事故突出。5年全市煤矿事故年均35起、死亡54人,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的93.6%、死亡人数的95.1%,特别是重大以上事故多发,年均百万吨死亡率达12.0。
道路交通: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大,死亡人数多。5年间年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17起,占各类事故总数的54.8%;年均死亡人数达137人,占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68.3%。
消防火灾:近年来,我市火灾事故起数逐渐下降,但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5年间平均每年发生火灾事故473起,占各类事故总数的41.9%;年均死亡人数6人,占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3.2%。
非煤矿山:我市非煤矿山分布广,数量多,相当多的企业安全设施不足,设备简陋,安全保障能力低。2001-2005年共发生死亡事故6起,死亡6人。
建筑施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建筑施工量逐渐增大,也成为事故的多发领域。2003年,市中心区连续发生3起建筑施工死亡事故,3人死亡。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危险性大,事故危害严重,一旦发生事故,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近年来,我市发生了多起冷库液氨泄漏事故,虽然没有人员死亡,但造成很大社会反响。
烟花爆竹:我市有7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49个固定销售网点。由于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潜在危险因素较大。
(三)与全省的比较差距
表4:2005年我市与全省部分安全生产指标比较
工矿商贸企业职工10万人死亡率
亿元GDP事故死亡率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万车死亡率
全省
5.25
0.95
7.89
11.50
我市
15.05
1.36
12.20
12.89
(四)主要原因
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除经济快速发展、改革不断深化、职工队伍结构变化、历史遗留问题凸现,以及体制机制等原因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全社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不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差,企业违章指挥,劳动者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大量存在;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层次较浅,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效能不高,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防范,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
2.个别地区和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未能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普遍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安全生产没有真正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还远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的自觉行动。
3.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经济增长方式调整滞后,安全生产长期投入不足,累积欠账严重。我市的大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工艺、技术、设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突出。安全生产投入少,事故隐患多,管理水平低。尚未建立起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对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的有效工作体系,一些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4.行业安全管理弱化,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在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行业安全管理职能弱化甚至缺位,监管工作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往往忽视安全生产,减少安全投入。在兼并重组、结构调整和改革、改制过程中,一些单位削减安全工作力量,甚至撤销安全管理机构。
5.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手段落后,执法力度不够。目前,六个县(市)区虽然都建立了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但“四落实”不到位,监管力量不足、手段落后,权威性不够,惩处不力。与《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体系不够完善,依法行政还没有全面落实。
6.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力量不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和监察信息化水平低,尚未建立起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平台;安全生产科研力量薄弱,科技人才缺乏,基础设施落后,科技工作的投入严重不足;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滞后,方式和手段落后,能力不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缺乏统一规划,应急救援装备匮乏,应急管理薄弱,不能对突发事件实施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
7.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机制尚未全面建立。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不能满足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需要,财政、金融、税收等安全生产政策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吉林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暂行办法》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
(五)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白山全面完成振兴老工业基地任务的重要时期,也是白山发展的“黄金期”。大量重点工程项目将全面进行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挑战与机遇并存。
1.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矛盾将进一步显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短时期内难以扭转。我市尚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初级阶段,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
2.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与经济快速发展不适应的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市在“十一五”期间将建设一大批新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增加煤炭产量,由现在的700万吨增加到1000万吨以上、浑江发电公司“五期”改造工程等能源、矿产冶金重点项目的建设,如果政府和企业的安全投入得不到保证,安全保障能力不足,还会导致新的安全问题产生,安全生产面临新的考验。
3.从业人员和企业组织结构发生新变化,安全监管工作将面临新的问题。我市目前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非公有制企业所占比重逐渐增大,使安全生产的监管对象趋于多元化,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
4.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更加重视自身的安全与健康,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条件。
5.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需要安全生产工作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国际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达国家向国外转移“高风险产业”,国内沿海地区向内地、城镇向农村、国有企业向乡镇企业的“安全风险转嫁”等,使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一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十一五”期间,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投资将年均增长25%,累计完成投资718亿元,其中工业领域固定资产计划总投资221亿元,安全生产投入不欠新帐,通过技术改造和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装备,企业装备和安全设施水平将有显著提高;二是科技进步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我市发挥后发优势,引进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党和政府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加强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有利于实现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防止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抓住机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增长和多发的态势,从总体上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逐步好转。
二、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设“平安白山”。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实现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事故总量下降,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到0.88以下,工矿商贸企业职工10万人死亡率下降到11.29以下,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起数比2005年下降10%;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测率达到100%,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在建立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得到全面的监控和有效治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到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职工10万人死亡率等指标达到省内中上水平。
(三)到201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奋斗目标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5.5以下,杜绝特大事故发生,重大事故起数比2005年下降20%。
非煤矿山: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10%。
危险化学品:继续保持零死亡。
烟花爆竹:继续保持零死亡。
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0.5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0.8以下。
消防火灾:火灾事故及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10%,继续保持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火灾事故。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到7.0以下,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起数比2005年下降10%。
水上交通:继续保持零死亡。
农业机械:继续保持零死亡。
三、主要任务
(一)遏制重特大事故
突出以煤矿、道路交通、火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法,加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提高监管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日常监管、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严格安全生产准入,严厉打击违法开工建设、违法组织生产行为。
(二)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
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提高整治效果,关闭取缔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引导企业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
煤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严格市场准入,整顿和规范矿山开发秩序;整合煤炭资源,调整改造小煤矿,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制度,加强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火灾、水害等主要灾害的预测预报与防治,对生产、通风系统及主要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实施瓦斯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联网。提高矿井通风能力和通风系统可靠性。
非煤矿山: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清理违法生产的非煤矿山。重点开展对地质条件复杂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事故灾害的防治。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治理,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规范的尾矿库投入使用,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逐步建立尾矿库等的安全监控体系。推动企业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系统的技术改造,加强对采空区、露天矿山边坡失稳等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管理。
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监督监察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许可制度。逐步完善和落实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登记、一书一签等制度。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推广使用安全监控装置,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中等实时监控系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随着城市规模的发展而导致安全距离不足,或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关停、治理、搬迁、转产、限产”等措施进行整治。
烟花爆竹: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许可制度。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超量储存和私采乱购行为。坚决杜绝对烟花爆竹生产单位的审批,严厉打击和取缔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
消防安全:加快公安消防站和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城镇建设规划同步建设,提高防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提高装备水平。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全社会消防防控体系。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普查、登记、建档制度,建立火灾隐患公示、举报、挂牌督办机制和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度,积极推进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道路交通:建立政府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机制、健全市、县、乡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制度、机动车安全认证制度以及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建立道路设计、新建和改扩建道路的交通安全审核机制。完善驾驶员考试、登记、注册制度。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GPS)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
水上交通:加强对水上运输工具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各类船舶的检验、检测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建立完善船舶动态管理信息和应急搜救、救援系统。依法打击渔船载客和非法渡运。
民爆器材:大力发展民爆器材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通过技术改造,改变传统生产方式,实现民爆器材自动化生产。优化民爆器材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储运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提高民爆器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立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突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制定与落实。推广应用先进的危机处理技术和方法。
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价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扶持、建设一批重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农业机械:以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年检率。加强农业机械的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关。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建立农业机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村”活动。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和《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的编制工作;强化职工定期培训,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提高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水平,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加强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保证企业专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持续提高。
(三)加快安全科技推广与应用
以提高本质安全为目标,加大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及时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尤其要在矿山生产企业中加快推广采用先进的采煤、采矿方法,改革支护方法,建立并完善煤矿矿井瓦斯远程监测监控系统。
重点推广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控制、火灾预防、重大交通事故预防、重大危险源评价与控制、瓦斯煤尘爆炸控制等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成果。实施以矿山灾害综合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
(四)实施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构建市、县重大危险源监控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建立完善应急预案。
对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水利、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治理和跟踪监控,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资金。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公路危险路段、尾矿库、采空区、水库大坝、仓储区等进行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
(五)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建立市、县、镇三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间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并实现联网。及时、准确地传递安全生产新信息、新技术、新政策,做到统筹兼顾、资源共享。
逐步形成重点监控对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重大事故档案数据库、调度与统计数据库等数据库群和监督管理系统、办公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建立定性、定量的分析机制,定期发布安全信息。
(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行业安全管理及执法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推进对市、县、乡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抓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抓好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实施专业化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加快安全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在加强市三级培训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完善县区四级培训基地建设,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培训的网络化、标准化管理。加强培训队伍、培训大纲、考核标准、教材和考试题库建设。
(七)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和宣传教育,加大对安全知识的普及,推动安全知识教育基础建设,逐步建立专业教育、学校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八)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与指挥机构,进一步构建政府-主管部门-企业三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加快建设和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的基础上,整合社会资源,加强装备建设,形成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救援力量,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九)加强职业危害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专业人员,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建立全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加强对矿山、化工、冶金、建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积极倡导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加强从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及时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力度。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间,必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通过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和实施体系,把安全生产规划、重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编制安全生产、安全科技、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综合及专项安全生产规划,积极进行政策引导,建立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相关部门要按规划的要求和职能分工,落实责任,创造条件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各行业和企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扶持符合产业政策、布局合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发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综合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的职责,要依法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到位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工会、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要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依法行政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惩处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严格市场准入,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评价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和规范化。对安全设施设备、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等实行安全标志、标识等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实行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复议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监察能力建设
加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装备落实到位,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水平、作业场所监督检查执法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乡镇、街道要创造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数量较多、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要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中心和举报奖励制度。为各级安全监管机构配备满足现场监察监测、事故处理的多功能、便携式监察专项设备,实现在线监察与监测。
(五)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投入
各级政府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与事故预防、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监察能力和技术保障体系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和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文化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施、装备、经费到位。监督企业加大治理事故隐患和安全技术改造投入。各级政府对重点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给予鼓励和扶持政策。建立企业、国家、地方、社会相结合共同投入的机制,提高企业和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
(六)利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建立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以储量为基数的计征制度,企业必须依法执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社会工伤保险制度,将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费用于事故预防。建立健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提取制度。提高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缴纳标准,改善劳动条件、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和治理事故隐患。
(七)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加强安全生产新技术推广转化工作,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结合。各级政府和企业要加大安全科技投入,落实科研开发资金,组织科技攻关,解决高危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防范等方面的安全技术突出问题。建立安全生产新产品研发机制,制定安全产业发展政策,完善适应市场要求的安全产业发展机制。鼓励发展先进、经济、节能、高效的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装备。加强安全生产科技队伍建设,完善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努力建设结构优化、专业水平较高的安全科技队伍。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检测检验手段,提高安全装备水平。
(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国内及省内在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不断扩展新的合作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和多层次、高质量地推进各项合作,努力提高工作交流与合作的水平,积极参与全球性、区域性合作项目。
跟踪国内外安全生产发展前沿动向,加强信息交流与人员培训,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成果。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机遇,推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
五、重点项目(工程)
“十一五”期间,在政府主导和市场推动下,以9项重点项目(工程)为载体,带动全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预计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总投入约27亿元,其中9大安全生产工程约6.3亿元,建设项目“三同时”投入约12亿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提取各项安全生产费用约8亿元。
表5:9项重点项目(工程)计划投资表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资金(万元)
合计
62573
1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2000
2
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3400
3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23800
4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750
5
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500
6
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
17500
7
交通运输治理工程
5383
8
消防事业建设工程
9590
9
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400
(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为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一个市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一支装备精良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利用本市现有的救援资源,理顺机制、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享,以确保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的有效应用。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及通信、信息技术支持系统。以上共需资金2000万元。
(二)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对全市储罐区(储罐)、库区(库)生产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尾矿库等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普查登记,建立市、县二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构建与省形成网络的省、市、县政府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系统。重点建设1个市级、6个县(市、区)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以及重大危险源网络化动态监控系统。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制度、建立本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或领域可能发生火灾、爆炸、毒物泄漏扩散事故或危及公共安全的90个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监控系统。需资金3400万元。
(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其中,对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整改需4000万元资金,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整改需资金2000万元,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整改需资金300万元,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整改需资金4000万元,消防事故隐患整改需资金5500万元,对尾矿库、仓储区、水库大坝以及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共需资金8000万元,以上共需资金2.38亿元。
(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大力加强本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功能齐全的基础上,建设1个地市级、6个县(市、区)级联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局域网,同时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等联入安全生产信息专网,在内网互连的基础上开通视频系统,IP电话系统和数据传输系统,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煤矿瓦斯远程监测系统等。在条件成熟时,将网络扩展到重点监控企业,力争做到“信息全面、动态准确、监控有力”,为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保障。需投资750万元。
(五)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配置完善适应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需要的专用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仪器、仪表,事故调查论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检查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市本级及6个县(市、区)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补充和更新市煤矿安全监督局及6个区域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监察装备,需资金500万元。
(六)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
加强重点煤矿和地方骨干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害、粉尘灾害、机电设备、矿井供电等系统改造配套,包括煤与瓦斯突出安全补欠,高瓦斯及突出矿井瓦斯抽防系统改造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运输系统改造,高瓦斯、瓦斯突出矿井通风系统改造,防灭火工程配套,粉尘灾害防治系统改造、矿井通讯、监控、定位三位一体安全信息系统建设。需投入资金1.75亿元。
(七)交通运输治理工程
全市县级以上公路隐患治理,投资778万元,乡路和村通公路整改,加宽路肩,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等,投资4000万元。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车辆强制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投资30万元,公路营运客车强制安装汽车行驶安全记录仪,投资75万元。交通安全管理装备投入,县级以上城市主要街路设电子警察,公路中队普及电子测速仪、称重仪,投资500万元。合计总投资5383万元。
(八)消防事业建设工程
全市各级消防机构在“十一五”期间更新配置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计划投资4000万元;消防站新建、改造投资2500万元;聘请义务消防队员120人,投资1440万元;市区配置市政消火栓等基础设施,投资1200万元;消防通讯系统配置,投资450万元。合计总投资9590万元。
(九)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刊开辟安全文化宣传专栏,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提纲和安全读本,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歌咏比赛、书画展及经验交流等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逐步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共需资金400万元。
上述9项重点项目(工程)总计需资金6.3亿元。实施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积极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等措施。其中拟申请国家和省投资1.3亿元,约占20.6%;市、县政府投资1.7亿元,约占27%;企业投资3.3亿元,约占52.4%。
实施上述重点项目(工程),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资金或政策支持的重点项目(工程),在实施前应根据本规划编制具体项目(工程)建议书。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国家、地方各级政府、企业三方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报安全监管或有关部门审批,做好建设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