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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文化厅派员赴韩国江原道参加第6届江陵国际青少年艺术节的批复
|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7-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文化厅派员赴韩国江原道参加第6届江陵国际青少年艺术节的批复
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拟派团赴韩国江原道参加第6届江陵国际青少年艺术节的请示》(吉文发〔2007〕9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厅派吉林省少儿艺术团一行人(其中学生16名),于2007年7月27日至8月1日赴韩国江原道参加第6届江陵国际青少年艺术节,在外停留6天。艺术团往返国际旅费由派员单位负担,在韩国期间费用由韩方承担。请你厅认真做好有关人员出访前的外事纪律教育,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确保此次出访任务顺利完成。
特此批复。
二○○七年七月二日
附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文化厅派员赴韩国江原道参加第6届江陵国际青少年艺术节的批复(吉政函〔2007〕86号)2007-07-09.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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