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淮安邮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淮安邮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6-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淮安邮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6]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邮政局、市农业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物价局、淮安工商行政管理局、淮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
淮安邮政局市农业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物价局
淮安工商行政管理局淮安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6年6月)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邮政系统要利用点多面广、深入农村、贴近农民的网络服务优势,创新为农服务的方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邮政服务“三农”作为推进为农服务专业化、社会化的重要内容,积极支持,不断提高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水平。
二、开展物流连锁配送服务。采用连锁服务模式,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配送服务。根据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将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配送到农民手中,活跃农村流通市场,降低农民生产、生活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活水平。
三、提供农业科技指导。邮政、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大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向农民赠阅及优惠订阅科技报刊,提供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农业科技信息推广等多种咨询服务,组织农业专家开展农业科技指导,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农业生产难题。
四、充分发挥报刊发行的支农作用。邮政部门要充分发挥邮政报刊发行主渠道的作用,改进农村报刊投递服务,扩大农村报刊发行量,加快报刊尤其是重点党报党刊的传递速度,及时把党的方针政策传递到农村,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积极开展以服务“三农”为主题的图片、报刊流动销售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五、加强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邮政部门要加强人员培训指导,规范服务行为;要逐步建立健全订货到农户、送货到家门、服务到地头的服务网络体系,切实提高基层邮政“三农”服务站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改进经营许可管理。市、县、乡(镇)邮政局(所)开展化肥、地膜、不再分装种子、饲料等农民生产资料配送业务,可直接到市、县、乡(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需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涉农生产资料、生活用品配送业务,在依法取得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及时予以办理。
七、邮政部门要结合农村特点,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农业部门负责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时了解面上工作开展情况;工商等部门要依法核定其经营许可范围,且与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邮政配送商品的计量、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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