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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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11-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葫政办发〔2006〕104号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冬季临近,气候转冷,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火灾进入多发期。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可燃建筑密集,个体经济和中小企业集中,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易发生联营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冬季是元旦春节等节日、“两会”等政治活动及各类庆祝活动集中的时期,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葫芦岛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冬季临近,受气候和社会生产生活的变化因素影响,我市将进入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的通知》(葫政办发〔2006〕40号)要求,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全力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形势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副市长暴若雁;
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杨跃威;市消防局局长牛晋丛。
成员有市公安局、消防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民政局、建委、人防办等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局,办公电话:3116006转212,传真电话:3116164。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07年3月末,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11月上旬。在此阶段,各县(市)区政府要对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进行细致的研究和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形成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协调互补、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机制,保证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
除公安消防部门为法定的消防行政执法主体外,以下相关政府部门要在各自的监管范围内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本行业、本系统的各级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宣传教育,督促行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教育局分管各类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局分管医院、疗养院等医疗机构;文化局分管网吧、图书馆、影院等文化类公众聚集场所;工商局分管大中型商场、市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劳动密集型企业;安监局分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石化企业;民政局分管养老院、敬老院;建委分管大型施工工地及建筑工地集体宿舍;人防办分管地下建筑、人防工程;公安派出所分管本辖区内的小歌厅、小饭店、小洗浴、小工厂、小发廊、小卖店、小网吧等“七小”场所,并重点整治集仓储、加工、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二)检查阶段,从2006年11月中旬至2007年3月中旬。公安消防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要密切合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责令隐患单位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于隐患按期不改的,应采取断然措施,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不到位的不准恢复营业。检查中发现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符合国家建筑规范,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的,按重大火灾隐患论处。
(三)总结阶段,从2007年3月下旬。在此阶段,各县(市)区政府应对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成效、问题和相关建议进行总结,促进今后消防工作的改进;对消防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行业和地区,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规和市政府的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冬春季节消防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地抓好预防工作,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当前,各县(市)区政府、公安消防部门、各类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把消防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向预防为主转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的冬季火灾规律,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要加强火灾隐患整改的督促检查,扎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各地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要摸清底数,将容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歌厅、舞厅、影剧院、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作为检查的重点,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消除火灾危险源。此外,要重点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落实好专兼职消防民警和专门警力,履行好消防监督职责,摸清辖区内底数,对列管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等场所,要逐一排查。在监督执法中,对发现的隐患要一抓到底,从严执法,惩前毖后。要督促各类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
(三)以“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地要结合冬季消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119”消防宣传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各行业和系统、街道和居(村)民委会等社区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宣传职责,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火灾预防、报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火场逃生等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加强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消防宣传专栏建设,利用公告、公益广告、短信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知识,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各行业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
(四)根据冬季火灾特点,切实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建筑耐火等级低,个体经济和中小企业集中,同时也是流动务工人员和贫困人口聚居地,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极易发生火灾。今年1至9月,我市上述地区的火灾数量、火灾受伤人数、火灾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期总数的78%、100%、100%和80.6%,远远超过城市地区。实际情况表明,做好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是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是遏制农村地区火灾多发势头、维护社会安定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落实乡镇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积极组织建设、房管、消防部门,疏通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街区、住宅区道路和防火间距,有效预防连营火灾,并为实施灭火抢险救援创造良好的道路条件;要积极扶植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力量建设;要重点整治“七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元旦、春节期间,各类庆祝活动多,人流、物流加快,是火灾的高发期,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值勤备战,随时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公安消防部队要强化执勤备战和冬训工作,维护好器材装备,切实履行灭火救援职责。根据冬季火灾特点,充分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坚持救人第一,全力减少火灾伤亡。要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等方面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六熟悉和实战演练等冬季训练工作,坚持从难从严要求,有备无患;对夜间发生在人员密集场所和老式住宅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要加强第一出动,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全力控制火势蔓延;严格抓好官兵人身防护措施,提高灭火战斗成功率,努力降低火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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