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杭州人民广播电台开办“交通之窗”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交通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6-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在杭州人民广播电台开办“交通之窗”的通知

杭交发[2003]66号

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打响“杭州交通”在社会上的品牌,经局研究,决定于6月份起与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交通之窗”专题节目。经双方协商,“交通之窗”节目逢周四上午7::4650时至7:55时播出,全面反映交通系统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重大举措、先进人物等。为确保权威性和及时性,每期播出内容须经杭州交通新闻中心审核后统一发布。望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新闻稿源,于每周三上午10:00时前把欲播出的稿件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发至杭州交通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联系方式:

一、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二、传真:85458502

三、办公网:信息中心王利军李明

杭州市交通局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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