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同意认定杭州东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批复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6-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同意认定杭州东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批复
杭经资源〔2006〕234号
临安市、建德市经发局,桐庐县经贸局,下城区经贸局,江干区、拱墅区发改经济局:
根据《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实施办法》(浙经贸资源[2001]703号)等文件精神,经对你县(市)、区所属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报情况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认定以下3家企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杭州东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杭州泰发建材有限公司
桐庐县春江硅酸铝制品厂
二、同意认定以下5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杭州吉明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浙江临安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浙江青石集团有限公司
建德三狮松涛水泥有限公司
杭州云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