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和安阳市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文号:安政〔2008〕74号
颁布日期:2008-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和安阳市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政〔2008〕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饮用水源保护是水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切实加强我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我市组织编制了《安阳市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和《安阳市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六日

安阳市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与意义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防止或缓解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市区内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及其输水管道遭遇环境污染事故对我市可能造成的影响等。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全市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体系,在市政府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保护公众、保护环境,平时做好应急准备,事发时快速准确进行响应。

(一)组织体系

市政府成立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下设技术专家组、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医疗应急组、供水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

(二)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环保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建委主任、市水利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市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市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工作;

2负责向市委、市政府、省环保局报告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演习和应急人员的培训;

4负责向社会公布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情况;

5负责组织辖区内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6负责应急和救助的装备、资金、物质准备。

(三)应急办公室的组成与职责

应急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的主管副局长和有关人员为成员。应急办公室负责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日常准备工作。

主要职责:

1按照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日常准备工作;

2具体组织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人员的培训;

3负责应急期间信息资料的收集、传递,参与事故调查及后果评价,草拟事故通报和工作报告等。

4负责与技术专家组、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的联络工作;

5制定应急预案的实战演习方案等具体工作;

6对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7负责应急期间的后勤物资、资金保障工作;

8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值班电话:12369环保热线

(四)技术专家组组成与职责

技术专家组组长由市水利局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聘请省、市从事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专家、学者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为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应急技术方案等技术支持和保证,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并对应急状态的终止和恢复提出建议;

2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措施的技术咨询;

3参与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现场监督、监测及处理工作。

(五)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组成与职责

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设在市环保局,组长由市环保局主管副局长担任,组员从环保局工作人员中确定。必要时,可邀请省内从事饮用水源保护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

主要职责:

1接收、整理和分析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相关信息,建立应急监测数据库及制定应急监测方案;

2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对事故后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

3对事故现场的污染进行处置;协助修订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六)医疗应急组组成与职责

医疗应急组设在市卫生局,组长由市卫生局主管副局长担任,组员从卫生系统相关单位中抽调。

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期间水源水、自来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的常规监测;

2采取措施控制因饮用水污染事故引起的疾病发生和蔓延;

3组织对可能造成传播的疾病患者进行隔离;

4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的病原体的检测、检查。

(七)供水保障组组成与职责

供水保障组设在市建委,组长由市建委主管副主任担任,组员从水务公司抽调。

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自来水厂入厂水常规监测的督促工作;并及时汇报水质变化信息,汇同技术专家组提出应急状态的终止和恢复建议;

2实施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等应急措施;

3采取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必要措施处理污染事故;

4当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用水无法保证时由水务公司启用备用水源。

(八)安全保卫组组成与职责

安全保卫组设在市公安局,组长由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担任,组员从公安系统中抽调。

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

2密切关注与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治安保卫工作,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当地群众撤离。

三、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核实我市境内发生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后,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环保局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原则上应启动地表水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应急工作:

1应急办公室应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技术专家组、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医疗应急组、供水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及其他应急人员,进入预警状态;

2应急办公室、技术专家组、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医疗应急组、供水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应根据掌握的事故基本状况,按照职责分工,为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建议,并做好随时赶赴现场的准备;

3技术专家组赶赴现场后,应进一步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根据事故的性质、状态,积极研究对策,为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并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和监测结果,评估和预测事故后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公众需采取的应对措施提出咨询意见,为发布稳定事态的信息提供参考意见,对污染事故提出处置建议。对应急状态的终止和恢复提出建议;

4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赶赴现场后,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下,迅速对可能被污染的地面、水体和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查清污染危害的种类、范围、程度,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

5医疗应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医疗救助等工作;

6供水保障组应迅速停止地表水饮用水源供水工作,并启用备用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用水;

7安全保卫组应采取得力措施,稳定事故现场局面,保证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8应急办公室在应急期间,应及时掌握事故信息,协调和保障技术专家组、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医疗应急组、供水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的现场工作。

(二)应急状态的终止与恢复

1应急状态的终止条件

确认事故、事件已经得到控制,事故状态已经消除,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发布应急终止令,并报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局,通报事故、事件所在地的环保部门。

2评价事故、事件后果,继续做好善后工作

应急终止后,应急办公室、技术专家组、现场应急监测处理组和当地环保部门应开展下列工作:

(1)评价所有的应急日志、记录、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措施;

(4)两周内向省环保局应急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

(5)审核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监督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6)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应急预案。

安阳市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

工作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安阳市市区内引用岳城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达标工作及输水管道所在的一级保护区域饮用水达标工作。

二、安阳市地表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水质现状

(一)安阳市地表水集中供水水源地现状

安阳市第五水厂为地表饮用水水源供水水厂,取水水源地为邯郸市境内的岳城水库(同为邯郸市的饮用水源,且已划定保护区)。根据《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安阳市地表水源保护区划为一级保护区,范围是从水库取水口到安阳市第五水厂进水口的暗管两侧5米内的区域,全长214公里,保护区面积为0240平方公里。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

2008年9月,根据国家、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分析的要求,安阳市环境监测站对岳城水库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29项常规项目进行了监测,并积极与邯郸市环境监测站协调,获取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3要求的80项监测项目的监测结果,汇总后上报了河南省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除总氮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外,其它监测项目均达标。

三、总体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二)工作目标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控制新污染

1工作任务

在我市地表水源保护区划为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审批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和市水利局负责。

(二)引水管线沿线管理

1工作任务

加强引水管线、沿线保护区的日常管理。防止管线破损受污染,严禁人为破坏。发现问题要及时维护修理,确保所引水源安全到达供水水厂。必要时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防止饮用水源污染,保障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

2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安阳市水利局负责。

(三)水质超标的解决

1工作任务

安阳市第五水厂如发现水质超标,首先,应立即向市建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水务总公司报告,并报告市政府。根据市政府要求,决定是否停止使用所引地表水源。其次,由市政府向邯郸市人民政府致函,根据安阳市、邯郸市双方协商结果,请邯郸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恢复水质。

2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市政府及所属单位市建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水务总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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