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下发普发类纸质公文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平政办〔2007〕61号
颁布日期:2007-08-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下发普发类纸质公文的通知

平政办〔2007〕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为提高公文处理效率,节约行政运行成本,积极服务于“三型政府”建设,根据我市政务系统计算机专网应用计划,结合目前应用情况,参考省内兄弟市的做法,经研究,决定近期停止下发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制的普发类纸质公文,改由以电子文本形式通过政府专网进行传输。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9月1日起停止下发以市政府名义印制的平政、平政文和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制的平政办、平政办文4种文号的普发类纸质公文。

二、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普发类公文对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平顶山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5家抄送机关目前实行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双轨制”同时发送,对市委各部门仍以纸质公文发送,择时取消抄送机关纸质公文发送形式。

三、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制的普发类涉密公文仍以纸质形式通过机要渠道发送;以内部明电形式下发的明传电报继续通过政府专网传输。

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配备必要的接收设备(含彩色打印机),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公文的网上接收,并按照《平顶山市政府办公网入网单位责任要求》对下发公文及时上网处理,不得积压。市政府办公室对公文接收情况实施网上监督,定期通报全市。对因公文处理不及时造成工作贻误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停止下发普发类纸质公文、实行网上公文传输是建设节约型社会、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公文处理方式的一项变革。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公文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此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六、推进网上公文传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具体负责。文电科将加大对各网络接收单位技术指导力度,同时制定相应措施,真正使网络方便快捷、安全可靠功能在应用中得到凸显,切实促进办公效率的提高。

公文接收中如有疑难问题,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联系,联系人:宁霞,魏自伟电话:26622982662345。

附件:电子公文传输接收单位名单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电子公文传输接收单位名单(83家)

一、各县(市)、区(12家)

汝州市政府舞钢市政府宝丰县政府郏县政府

叶县政府鲁山县政府新华区政府卫东区政府

湛河区政府石龙区政府市新城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二、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62家)

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人口计生委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局市

广电局市规划局市公用事业局市质监局市安全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市邮政局市物价局

市信访局市卫生局市人防办市爱委办市农机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局市烟草局市畜牧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

市招商局市盐业局市房管局市供销社市移民办市煤炭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政府协调办

市无线电管理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政府政研室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目标办人行平顶山市

中心支行农发行平顶山市分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三、重点企业(4家)

平煤集团姚电公司天鹰集团鸿翔热电公司

四、抄送机关(5家)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平顶山军分区

市法院

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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