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责令三门峡湖滨果汁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治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10-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三政〔2005〕60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责令三门峡湖滨果汁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治理的通知

湖滨区人民政府:

你区三门峡湖滨果汁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政策,被省整治办列入挂牌督办企业,豫环专办〔2005〕8号文件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治理,2005年4月12日,市长办公会议决定该公司“立即停产治理,实现达标后再恢复生产”。但该公司一直未按要求执行到位,并于2005年8月8日擅自恢复生产,已构成环境违法行为。为此,市人民政府责成你区对该公司立即实施停产治理,严格按照要求完善治理设施、规范整治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和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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