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4年资助贫困生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4-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4年资助贫困生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4〕6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并正常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措施。做好资助贫困生工作,对于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解决好80万贫困中小学生的入学问题,帮助9万名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是省政府今年向全省人民承诺要着力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也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学校应尽的职责。为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工作,确保今年助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助贫困生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和学校负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责任。要充分认识资助贫困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资助贫困生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对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任务分解表附后),要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正常完成学业。

二、建立资助贫困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联席会议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扶贫办、民宗委、人行武汉分行等单位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各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研究制定贫困学生就学救助办法,并提出当年的资助目标和措施,完成好本单位承担的资助贫困生任务。省联席会议由省教育厅厅长路钢同志负责召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省教育厅承办。各地要相应建立资助贫困生联席会议制度。

三、建立健全资助贫困生工作机构。资助贫困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市、州、县根据工作需要可相应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当地资助贫困生的具体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从教育行政部门内部调剂。各高校也要相应设立学生资助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

四、加大对资助贫困生的经费投入。中央和省已逐年增加了用于资助贫困学生的专项经费,各市、州、县人民政府都要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并逐年有所增加。各高校和公办普通高中要分别从学费收入和“三限生”学费收入中提取10%专项用于资助贫困学生。今年,全省发放助学贷款2亿元,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要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将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分解到有关商业银行,并加强指导和督促,促进全省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助学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基金会、“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安康计划”、“山区女童助学计划”、“城乡少年手拉手助学活动”、“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扶残助学活动”等社会公益项目在经常性助学活动中的作用。要将实施“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工程”与经常性助学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动员开展多种多样的“一对一”助学活动,鼓励学校、企业、社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各级政府对捐资助学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认真做好今年秋季开学工作。在秋季开学前后的一段时间里,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资助贫困生政策,让广大群众对有关资助政策和措施应知尽知。各高校在印发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时,都要介绍国家资助贫困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本校资助贫困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公办高校要继续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要确保城镇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等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七、加强对资助贫困生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将资助贫困生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并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力量,进行督办检查,促进工作落实。今年年底,省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各高校完成资助贫困生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市、县和高校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资助目标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2004年各市、州资助中小学贫困生任务分解;

2、2004年各普通高校资助贫困生工作任务分解。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2004年各市、州资助中小学贫困生任务分解

单位资助贫困学生人数

武汉市76550

黄石市39150

襄樊市40600

黄冈市108800

咸宁市45700

随州市51600

恩施州103100

荆州市96000

宜昌市55500

十堰市76250

孝感市47800

荆门市21100

鄂州市7300

潜江市11350

仙桃市5300

天门市28200

神农架2200

总计816500

附件2:

2004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生任务分解

学校资助贫困生人数

武汉大学8700

华中科技大学9000

武汉理工大学7500

中国地质大学2500

华中农业大学2500

华中师范大学250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700

中南民族大学2450

湖北大学2300

武汉科技大学3500

长江大学3100

三峡大学3050

江汉大学2100

湖北经济学院1900

湖北工学院2000

武汉科技学院1700

武汉化工学院1900

武汉工业学院2000

湖北中医学院1200

武汉音乐学院70

湖北美术学院150

武汉体育学院400

湖北警官学院800

湖北教育学院1200

湖北民族学院2100

湖北师范学院1600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1100

黄冈师范学院2300

襄樊学院1600

孝感学院1700

咸宁学院2100

郧阳医学院900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220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200

黄石高等专科学校1100

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30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500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1340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820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30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330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180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300

武汉软件职业学院100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20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100

武汉工交职业学院50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40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350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0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00

湖北生物生态职业技术学院80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10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500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300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400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800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800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240

沙市职业大学200

鄂州职业大学200

仙桃职业技术学院450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300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110

宜昌职业技术学院30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0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

总计9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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