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襄樊政发[2006]58号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鄂政发[2006]43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使气象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市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地带,是全省有名的“旱包子”,气候复杂多变,气象灾害种类多、频次高,每年因干旱、冰雹、暴雨、雷电等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十分严重。加强气象工作,发展气象事业,提高气象监测、预报水平,不仅能有效防御各种气象灾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对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随着经济发展和气象科技水平的提高,各行各业对气象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气象服务的领域越来越广,气象事业必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适度超前发展。实践证明,气象工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越来越显示出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认识,增强发展气象事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发展气象事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建设要求,在3~5年内,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气象社会管理体系和稳定增长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未来10年,全市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科技水平、创新能力、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处于全省前列。
三、切实加强气象综合监测能力建设
依托国家级、省级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我市气象信息处理和应用能力,提高气象数据社会共享水平;尽快完成局地警戒天气雷达建设,并在各县(市)区建成雷达远程工作站,整体提高全市突发性、灾害性天气的探测和预警能力;按照平均间距5~10公里的布局要求,建设多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网,提高对中小尺度天气的监测能力,有效提高城乡气象灾害及滑坡、泥石流等气象衍生灾害的防御能力;建设地基GPS/MET基准站,开展大气层水汽含量的监测;建设大气成份观测站,提高城镇环境气象监测和预报能力;建设城乡生态气象观测站,提高生态环境的预测预警预估能力;建设应急移动气象观测站,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社会活动的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雷电灾害监测网,提高防雷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程度和雷电防护技术服务水平;建立气象数字视频广播卫星系统(DVBS),提高气象信息的交换能力。
四、大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公众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使公众气象服务进一步贴近群众、贴进生活。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的灾害应急防御措施。广播、电视、通讯、网络、媒体等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完善气象信息传播体系,保障气象预报节目的播出时间和版面,规范气象信息发布渠道,严禁非法发布和传播气象预报信息。通信部门要保障气象信息传播的畅通,发挥“12121”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载体的传播优势,提高公共气象信息服务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广泛性。
(二)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鄂西北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建设,建立和健全生态与农业气象监测网络,开展酸雨等大气成分监测,加强气候与生态环境相互影响的研究和重大工程对气候、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做好农业气候资源区划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农业气象预报,气象、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合作,提高土壤墒情预报、农业干旱预警预报、病虫害趋势预报等制作发布能力和水平,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气象保障。大力推进“兴农网”建设,利用“兴农网”向广大涉农企业、组织和农户及时准确发布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以及防灾减灾科技知识等,使气象信息和气象知识进村入户,充分发挥气象信息网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大力加强行业气象服务。加快建设公路、铁路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积极开展交通气象服务工作台。在公路和铁路的建设过程中,要配套建设交通沿线气象监测网,在全市高等级公路收费站和铁路沿线安装气象预报电子屏,及时发布交通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加强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服务,重点建设平均间距为5公里的高密度自动气象监测网,尽快建立健全城市渍涝、高温、雷电、火险等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气象与卫生部门的合作,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规律、病理影响机理的研究,并逐步实现发布相关预报;开展人居气候环境的监测预警服务,逐步实现每天发布大气成份监测报告,每年定期发布气候状况公报,每5年组织一次大气状况综合气候评价。
(四)大力提升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水平。科学调查和合理开发气候资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和气候、生态变化情况,对南水北调、航电枢纽等重大工程和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高分辨率普查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设“襄樊市人工增雨防雹基地”,形成具有较高现代化水平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改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两年内各县(市)区增雨火箭至少达到3套;完善抗旱、消雹、水库蓄水、森林防火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机制,提高作业效果。气象、建设、规划、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五、认真落实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根据国家气象事业发展战略和全省气象事业“十一”发展要求,制订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支持气象事业发展。要切实加大对气象工程项目建设、气象科学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凡是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建设的项目,各级财政要按照要求落实好配套资金。要切实改善气象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气象台站办公及饮水、供电、供气、交通等生活设施建设,当地政府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并给予支持。
气象部门要积极推进气象科技体制改革和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对我市气象灾害发生机理的研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气象科技合作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我市气象科技创新能力。要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气象人才的培养力度,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气象人才梯队。要注重加强对气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气象科技教育,提高气象工作者素质。要加大气象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气象法律意识;加强“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服务理念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气象、支持气象的氛围;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利用气象知识趋利避害的能力。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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