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豫发改综合〔2008〕1301和1363号省发改委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更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补充政策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新政办[2008]177号
颁布日期:2008-10-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豫发改综合〔2008〕1301和1363号省发改委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更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补充政策措施的通知

新政办[2008]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更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更好发展补充政策措施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七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更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6县(市)人民政府:

为促进后几个月全省经济平稳较快更好发展,并为实现明年和更长时间内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扎实基础,根据中发〔2008〕11号文件精神,顺应经济形势的最新变化趋势,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今年上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了近几年最为严峻的挑战和重大的考验。面对国际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的突然冲击,省委、省政府沉着应对、超前谋划、果断决策、积极作为,始终牢牢把握全局和工作主动权,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全面实施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经济社会基本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与此同时,受国际国内需求回落、要素供给趋紧等大环境影响,我省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暴露,有些还在进一步发展。针对这种情况,7月份以来,省政府及时成立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加大调控调节力度,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促使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新的积极变化,但总体看这些变化还是初步的,基础还不稳固。目前,煤电油气运和资金等要素紧张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企业生产成本继续上升,物价水平仍处于高位,国际需求减弱和初级产品价格上涨仍在向国内传导,特别是我省经济结构不合理及发展方式粗放、资源能源约束加剧等深层次矛盾尚未明显改观,这些都使调控调节经济运行处于两难之中,全年经济社会平稳较快更好发展的难度进一步增大。

面对复杂局面,全省上下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形势的正确判断上来,既要充分看到诸多有利条件、增强必胜信心各种挑战、增强忧患意识,紧紧抓住国家对宏观调控政策进行适度微调的机遇,坚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促进更好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加强薄弱环节,转变发展方式,增加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确保今年经济不出现大的回落,确保物价涨幅控制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科学发展。

一、着力加强经济运行调节

1.建立煤炭保障长效机制。加快新建矿井建设,加快技改矿井复产验收,进一步增加煤炭生产能力。积极推进煤电、煤钢、煤电铝、煤化企业相互参股,对新建矿井优先吸纳下游企业参股控股建设,逐步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协同共进发展机制。对与省内企业签订战略协议的煤炭企业,对其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非煤产业项目,在土地、环保以及工业结构调整贴息方面予以支持。对于签订煤炭战略合作协议的发电企业,在电力资源配置方面予以倾斜。提前组织2009年度煤炭供需洽谈会,将省内煤电企业签订的煤炭供应长期合同纳入重点合同管理,在资源和运输上给予保障,确保我省统调电厂电煤长期稳定供应比例达到50%以上。已经与国家发电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省内煤炭企业,要优先保证其在我省分公司的电煤需要。扩大陕西、山西等省煤炭调入规模,对于参股控股省外煤炭企业,或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省内电力企业,在发电量计划和电力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全年外购煤炭量达到4000万吨以上。

2.努力满足电力需求。依法强化电力运行调控和发供电企业监管。严格电网调度纪律,加强对发电企业诚信考核,对于在电力紧张时期多发电的企业,在电量指标方面予以奖励,最大限度地提高机组出力水平。通过封闭贷款等方式,加大对电力企业购煤资金的支持。落实好上网电价提价政策,提高发电企业积极性。电网企业要密切关注电力供需变化态势,科学组织电力生产和供应。加强电网运行监控和输变电设施巡检,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加强反事故演练,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重点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用电。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安排电力用户错峰、避峰。

3.加强成品油、天然气、运力供需衔接。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监测预测和保供方案,增加资源配置和库存量,搞好市场配送。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衔接沟通,增加西气东输、中原油田对我省的供气量,争取中济线增供我省气量约50万方/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提高用气价格、抑制用气需求;按照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根据落实的资源量,科学、合理、有序地发展用户,适当限制汽车、工业用气;统筹做好运力组织,增加省内铁路运力,优先保证电煤、农资、粮食、鲜活农产品、灾区重建等重点物资和省百户重点企业、50户高成长型企业的运输需求。

4.千方百计缓解资金制约。抓住国家调整信贷规模的有利时机,加大力度争取各商业银行总行增加对我省贷款规模,力保今年全省新增贷款1000亿元。从今年起对国有、股份制及地方商业银行(社)按当年新增贷款、贷款增长率等因素实施激励机制。继续开展银企合作衔接,加强合同贷款督办,及早落实信贷投放。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要充分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出现流动性困难的金融机构予以资金支持,增强其贷款能力。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加快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推动国内外创投、产投机构来豫投资。扩大企业上市,支持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信托投资计划,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在对商业银行新增贷款考核时单列中小企业信贷指标,引导商业银行增加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当年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在信阳、济源、新密、长葛、长垣、西峡等市县开展大型银行小企业信贷培育试点。推动省内国有大型企业成立信用担保公司,为产业链条上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以郑州、洛阳高新区和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为主体,建立统一的承贷平台,为区内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各地要依托产业集聚区,通过企业出资、财政补贴的方式,建立互助担保机制,开展联保贷款。各市县要依托政府投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组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省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局牵头,组织推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省财政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贷款担保。

5.抓好扭亏增盈工作。加强对有色、钢铁、建材、化工等受市场冲击较大行业的生产运行和经营效益的监测分析调节,避免这些行业经营发生逆转或陷入长期整体性亏损。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督促企业加强成本控制和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鼓励企业以销定产,压缩库存,加快货款回收,降低资金占用。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降低物流成本。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带动扭亏增盈。运用省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等,引导和支持重点企业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鼓励、支持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兼并重组。用好国家对企业政策性破产的新政策,妥善解决一批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6.加强对物价的监控。积极增加基本生活必需品生产和供应,确保做到不缺货、不断档。落实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及收费减免政策。实施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不合理涨价,严禁跟风涨价、搭车涨价。开展医药、化肥、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顺应市场规律,积极稳妥疏导价格矛盾,适时调整工业和居民用热价格,积极推进民用阶梯水价和电价,全面落实煤炭等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产业化运作的城市公用设施,本着保障合理投资回报的原则,适时适度提高其产品和服务价格。研究建立与物价上涨适当挂钩的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增加对下岗失业人员、生活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

二、着力促进投资较快增长

7.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抓住国家加快有利于消除瓶颈制约的能源、交通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机遇,抓紧在农林水利、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等领域,谋划、储备、实施一批发展前景好、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对今明两年开工或拟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要进行逐一排查,通过资源配置、财税政策、资金投入、行政服务给予扶持,优先保障建设用地、环境容量、矿产资源、水、电、热、运输等需求,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推动一批项目早开工、早建成,促进投资在结构优化基础上较快增长。

8.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建立省定重大项目遴选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协调联动机制,发展改革、国土、环保、金融等部门要按照“企业有需求、政府能办到、一项一策”的原则,配合联动,提高效率,及时解决重大项目在规划布局、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建设资金、建设进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观摩推进机制,重点对投资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入驻工业集聚区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观摩点评,及时总结推广重大项目谋划、包装、推介和建设经验。完善重大项目稽察机制,推进专项稽察与经常性稽察相结合,事前、事中和事后稽察相结合,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建成合格工程、和谐工程、放心工程。抓紧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9.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制约。召开全省重大建设项目银企洽谈会,再向银行推介一批效益好、前景好的重大项目,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银企洽谈会上签订的贷款合同。组织对资金需求量大的项目开展银团贷款。完善土地出让制度,对整理出来的土地出让价格适度加价,增加的收益除法定用于土地整理外,集中用于支持建设重大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基础设施信贷资产证券化。

10.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按照“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基本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努力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要求,做到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优化配置年度计划用地指标,保障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支撑带动作用的省重点项目、工业集聚区、产业集群建设。加强对计划指标使用情况和建设用地批后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收回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并另行配置。争取省内重点建设项目国家立项,今年力争使用国家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10万亩以上。开展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继续大力开展土地“三项整治”,清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10万亩以上、城镇存量建设用地5万亩以上。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提高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标准,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制定节约集约用地和新增耕地的激励政策,推动新建工业项目进驻开发区或工业集聚区,全年建设多层标准厂房1000万平方米,鼓励建设项目进入标准厂房,减少单独供地。

11.做好重点项目环境准入工作。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将有限的环境容量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点项目倾斜。抓紧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对已完成规划环评的规划内项目,整体进行环评审批,简化单个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对区域内已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重点项目,在项目单位提出“关小上大”、省辖市承诺确保实施,或者通过区域替代、排污权交易等措施解决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后,允许环境准入,开展环评工作。进一步简化重大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编制、评估和审批工作程序。

三、着力扩大消费需求

12.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把扩大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尽快制定促进全民创业的扶持政策和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鼓励企业稳定就业的激励机制,督促企业按照工资指导线合理增加职工工资,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出台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城镇集体企业和已参保单位中漏保、断保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足额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年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到省辖市。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年底前建筑、非煤矿山等高风险企业职工基本参加工伤保险。解决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年内将7万多名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落实好秋季“两免一补”资金,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确保兑现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做好稻谷上市收购工作,提高油菜补贴标准,按国家要求对玉米、大豆实施专项收购,增加农业经营收益。核销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财政有偿资金债务,减轻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负担。搞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继续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活动。认真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抓紧出台《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指导意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13.优化消费环境。全面清理整顿涉农涉企收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房地产等领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或降低收费标准,严格控制新增收费项目。继续降低省管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14.扩大农村消费。支持建设一批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沼气、社会事业等公共基础设施,实施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工程,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建设,建设一批配送中心,力争今年在每个县都建成日用消费品配送、农资配送和农产品购销中心,进一步改善农村消费条件。按照国家要求,扩大家电下乡实施范围和品种。

15.促进服务性消费。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积极打造少林寺、云台山国际精品景区和鲁山大佛景区,培育旅游演艺业、旅游会展业、智能化旅游服务业等新兴旅游业态,积极向海内外推介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加强与台湾旅游观光协会的联系和协调,开通台湾到郑州的包机,扩大旅游消费。出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资金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办好第十届亚洲艺术节和中原文化澳洲行活动,利用省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出版物、广播影视等文化产品市场健康发展。实施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工程,扩大文化消费。培育体育产业市场体系,发展竞技表演、健身娱乐、体育用品、体育彩票、体育传媒,扩大体育消费。

16.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落实好房地产调控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房地产销售持续回落。落实好支持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由30%调减为20%,最高贷款额度可根据各市房价情况适当提高,最长贷款期限可从20年延长到30年;住房公积金交付人在全省范围内,可异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从今年9月1日起到2009年8月31日,各商业银行可对商品房购买者实行房贷最优惠利率;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免除房地产交易契税;购买普通商品房可按一定比例减免房地产交易契税。执行好土地、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增加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供给,全面完成六大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四、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7.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建立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采取补助、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优质小麦、花生、畜产品生产加工。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争取国家尽早批复建设规划,并抓紧实施一批防洪除涝灌溉设施、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等重大项目;建立粮食产出和投入挂钩机制,按核心区内各市粮食产量占全省粮食产量的比重,统筹考虑对其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核心区县级政府可在本行政区内整合政府各类支农投资,集中用于一个或一类项目建设,减轻市县政府的资金配套压力;研究和健全粮食生产成本补贴机制、价格形成机制、税收政策优惠机制、新型农业保险机制。加强秋粮田间管理,确保全省秋粮总产达到450亿斤以上,实现全年粮食总产1000亿斤的目标。实施油料倍增计划,支持油脂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扩大种植反季节蔬菜瓜果和花卉园艺等经济作物。继续对生猪调出大县实施奖励,对奶牛养殖场(户)给予补贴,抓好生猪扩繁场和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收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18.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各市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体系规划修编,以产业定位、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和循环经济为重点,高起点编制集聚区发展规划。对入驻集聚区的项目采取倾斜支持土地、环境容量指标等措施,吸引产业向集聚区集中,促进集聚区向产业带和城市集中。省工业结构调整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入驻企业数、投资强度等因素,加大对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龙头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各市也要设立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对省定集聚区给予配套支持。

19.积极谋划和促进战略支撑产业发展。以更加开放的眼光谋划新一轮产业发展,按照“竞争力最强、成长性最好、关联度最大”的总体要求,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重大产业基地规划编制,加强项目筛选和包装,打造好各类承接平台,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和龙头项目,加快推进一批成熟项目的实施。抓紧制定支持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价格等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资金、资源、资产和资本对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

20.加快工业结构即期调整。用好省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贴息资金,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再形成一批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加快郑州、洛阳、南阳等特色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扩大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范围。落实扶持政策,继续支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确保具备条件的百户重点企业和50户高成长性企业年底全部建立省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

21.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全面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服务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减征企业所得税,对鼓励类社区服务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小型微利服务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用气、用热价格与工业实现同价,年底前实现商业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同价;对服务业企业免收征地管理费及有关证照工本费。运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项目给予支持。在现代物流、旅游、文化、商贸、餐饮、房地产等领域,扶持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深入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选择一批大型工业企业开展剥离生产性服务业改革试点和制造业企业向制造服务商转变试点。从今年起对各市服务业发展进行评价考核,表彰奖励成效突出的市县。

五、着力推进节能减排

22.积极运用多种政策手段促进降低能耗和环境保护。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的同时,整合节能减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农村环境整治实行先建后补,依据COD削减量、二氧化硫减排量和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量等给予奖励。加强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环保评估和审查,确保项目使用设备及产品的能耗和环境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编制火电、建材、化工、钢铁、有色、煤炭等六大行业节能降耗实施方案,颁布33个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开展工业企业“对标”活动。推进电厂辅机系统节能改造,加快电网升级。推广大型节能粉磨系统,支持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渣、污泥和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实施化工行业能量梯级利用技术改造,新建煤化工项目要同步建设废渣、废气、废水等综合利用工程。加快钢铁行业实施焦炉干熄焦、高炉炉顶压差发电、煤粉富氧喷吹、蓄热式加热等炼钢节能技术改造。推广电解铝液直接铸轧、全电流不停电、全石墨化阴极改造等技术。用好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重点实施工业锅炉(窑炉)、余热余压利用、系统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和节约代用石油等节能减排工程,争取今年节能300万吨以上标准煤。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通过政府采购、加速折旧、节能奖励、能效标识和税收优惠等措施,加快高效节能产品(设备)推广应用。

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加强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及工业集聚区的规划环评工作,从源头上防治污染。调整排污费使用方向,集中用于河流断面水质、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和信息传输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尽快完成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增加对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营转移支付补助,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加强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加快已建成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在线监控设施安装、配备,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推广差别电量计划及发电量指标替代交易和生态补偿的成功经验,适时组建省资源环境容量交易机构,开展电量、节能量、环境容量等交易,积极探索建立河流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利用差别电价政策,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对小冶炼、小化工、小制砖等企业提高电价,促其退出市场。在炼焦、电石、铁合金等行业开展超能耗限额标准加价试点。对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市县或企业,以及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高于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的市县,实行新建高耗能项目“区域限批”或“企业限批”。凡新上高耗能项目,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提出淘汰相应落后生产能力的具体措施。

23.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开展每周少开一天车、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三楼以下不乘电梯、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活动。强化办公节电管理,搞好郑州、洛阳和省直机关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试点,完成2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形成年节电8000万千瓦时的能力,年底前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部完成照明节能灯具更新改造。省直机关年底前全部取消燃煤供热锅炉,实行集中供热。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在营业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百货店等,开展加强用电管理和抑制过度包装活动。

2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认真实施循环经济试点省推进计划。在煤炭、铝土矿、非金属矿、再生金属和农业等5个重点领域,扶持尽快形成一批循环经济产业链。在电力、建材、化工、有色、钢铁、煤炭、造纸、农产品加工等8个重点行业,扶持建设一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重大项目。在郑州、鹤壁等9个循环经济重点区域,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园区规划建设,推进重点行业与相关产业基础设施共享、资源循环利用、集约集聚发展,打造20个资源循环型产业园区,以及2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六、着力深化改革开放

2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两转两提”,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够自我管理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和调整;凡能够采用事后监管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再采用事前审批的方式。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审批事项监督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行为的随意性。下放项目管理权限,凡国家没有明令禁止核准权下移且下移后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项目核准权下放到省辖市;备案类项目备案权下放到县级政府。对核准权下放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纠正违规建设。继续清理和规范“一票否决”评比达标活动。

2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制定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支持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壮大战略支撑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财税体制。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激励机制,促进加强税收征管,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证法定和重点支出,扩大支持薄弱环节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推动集约节约用地等推进科学发展的支出。加快公共支出和财政转移支付拨付进度。

27.积极合理有效引进外资。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意见》。实行重大招商项目省市联动,明确和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在谈项目尽快落地,在建项目早日建成。建立世界500强和中央企业集团客户库,用好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奖励资助政策。支持百户重点企业、50户高成长性企业、150户重点服务业企业和一批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招商。结合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重点文化产业发展、旅游目的地以及中心城市特色街区建设等,选择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面向国内外招商。办好上海经济技术洽谈会等经贸活动,着力引进有重大带动和较强支撑作用的项目,落实好第五届投洽会的签约项目。省商务厅牵头,与沿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建立产业转移联盟,加快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继续严格限制低水平、高耗能、高污染的外资项目进入。28.努力扩大出口规模。尽快拨付2007年度出口加工区运费补贴和河南省出口品牌资金,调动企业出口积极性。用好国家上调出口退税率及其他支持政策,扩大纺织、服装、轻工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积极争取国家出口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规避汇率风险的金融服务,扩大机械制造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用好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政策,从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支持承接东部加工贸易转移,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对部分资源性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口给予贴息支持,扩大紧缺资源、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及元器件进口。

29.支持更多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利用国家对境外投资的财政、信贷和外汇政策,支持地矿单位和企业到境外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和扩大产品市场,拓展在境外投资的地区和产业领域。争取中非发展基金投资合作,推动企业开拓非洲市场。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企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和省八届八次全会的各项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和“两转两提”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抢抓机遇,合力攻坚,确保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夺取经济社会发展新胜利。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更好发展补充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6县(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省经济形势总体是好的,特别是7、8两个月,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措施,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和协调性明显增强,发展势头依然强劲。但经济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突出的是部分企业因市场需求减弱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房地产销售加速下滑、财税收入增幅回落过大。展望今年后几个月,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很多,困难和挑战可能会继续增加,经济发展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突出重点、抓好关键,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更好发展的意见》(豫发〔2008〕11号),以及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迎峰度夏和奥运会期间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应急措施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08〕992号)和《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更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发改综合〔2008〕1301号)的同时,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补充政策措施,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更好发展,并为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打好基础。

一、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一是组织开展企业流动资金银企洽谈会,支持产品有市场、效益好、信誉好的企业加快发展。二是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煤炭局、电力公司联合组织开展全省电煤价格监管执法大检查,对违反价格干预措施的企业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切实把煤价控制在限价标准之内。落实好国家电煤补贴政策。开辟新增用电大户接入“绿色通道”,加快新投产项目并网用电,使其尽快形成生产能力。依据迎峰度夏期间发电企业诚信状况,落实既定的奖诚罚怠措施。进一步优化电力调度,在确保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发电量安排向容量大、消耗低、效率高的机组倾斜。落实好发电企业封闭贷款和奖励性贴息政策。及早协调增加成品油资源配置和库存量,组织好市场配送,确保成品油供应。加强工业用气调剂,优先保障重点企业用气需求。积极解决煤、气价格倒挂问题,开展大工业用户新增用气直供试点,促进义马煤气增加供气量和燃气经营企业增加购气量。三是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扩大大用户直供电价改革试点,加快实施趸售电价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合理调整基本电费比重,减少工业用户对其它用户的交叉补贴、负荷特性好的用户对负荷特性差的用户的交叉补贴。稳定电解铝、氯碱等行业中骨干企业的电价水平。四是落实好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对省百户重点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企业中生产经营出现问题的,各级政府都要积极扶持,当地政府要“一厂一策”地帮助解决问题。对生产经营形势较好、市场适应能力强的企业,全力满足建设用地、矿产资源、水、电、热、气、运输等生产要素需求,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盈利水平。争取国家尽快下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奖励资金,及早用于职工安置、转产等相关支出。加大对我省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五是推进6家城商行和城信社、农信社的风险处置工作,力争年内彻底化解单体风险行社。充分挖掘地方金融机构的贷款潜力,确保全年新增贷款投放不低于370亿元,力争达到400亿元。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方案,及早启动试点。实施对金融机构的财政激励政策。扩大信用环境建设试点。六是省财政增加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建立研究开发机构等。七是在全省开展以“抓管理、调结构、提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管理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八是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等措施,推进煤炭、有色、钢铁、装备制造等行业的整合。九是各省辖市要建立经济稳定运行调节基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信用记录良好、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或贴息。十是缩短各项税收减免、延期申报等税收业务的审批时限,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到相关的税收优惠。凡是企业或个人应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没有享受的,一经发现或举报,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由年度终了后4个月延长到年度终了后5个月;国税部门管理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缴税时限,由按月改为按季执行。十一是9月底前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部分收费标准。企业注册登记费、核发工业产品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验费均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实地勘检审核费按现行收费标准降低7000元执行。

二、促进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一是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在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社会事业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发展前景好、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加快工作进度,推动一批项目早开工、早建成。二是组织开展全省性重大建设项目观摩点评活动,及时总结推广重大项目谋划、推介和建设经验。三是抓紧出台改进重点项目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强化、明确项目谋划、遴选、建管和要素资源配置、政策措施保障等支持办法。对省重点项目涉及的审核、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要限时办结、特事特办,单个环节工作滞后或受阻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需要报国家办理的,有关部门要主动衔接,全程跟踪服务。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按现行标准的80%执行。四是抓紧清理与政府投资有关的专项资金,尽快明确并拨付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增加并提前安排明年的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一批自主创新研发项目和产业化项目。五是落实好省政府与有关商业银行总行达成的增加河南贷款规模的意向。近期省政府领导带队向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等总行衔接,争取再增加一些信贷规模,支持一批项目建设。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省辖市再选择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向银行推介,适时组织面向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市),中小企业、农业、房地产等重点行业,以及省百户重点企业、50户高成长型企业等的专场银企洽谈会,争取再签订一批贷款合同和协议。六是抓住国家加快有利于消除瓶颈制约的能源、交通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机遇,抓紧谋划、储备一批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建设规划。有关部门要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争取更多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资金支持我省“三农”、产业升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建设。七是省商务厅牵头,与沿海发达地区建立产业转移联盟,组织各市、县重点承接食品、机械、电子、服装鞋帽、玩具、家具等领域的产业梯度转移。八是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在规划范围内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设立产业转移园区,着力承接产业链、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整体转移。鼓励试行“飞地”政策,由沿海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集团负责投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和托管经营。九是年底前,各省辖市争取组织一次赴东南沿海上门招商活动,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带队上门招商。对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和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实现分级负责,确保资金按时到位、项目按时开工。十是各省辖市、有关部门要在生态保护、节能减排、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谋划储备新项目,争取进入国家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规划。已签约的世行贷款项目年内要全部开工建设。十一是加大外商和民营企业投诉查处力度,所有投诉案件要在2周内办结。

三、促进消费和出口进一步扩大。一是通过加快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支出结构、动用预备费、提前安排超收收入等办法,积极筹措落实资金,确保“十大实事”等民生政策顺利落实,为扩大消费创造条件。二是落实好省里出台的服务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政策。全面落实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三是认真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今年秋季学期继续实施对大中专学校学生食堂给予临时生活补贴政策。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事业单位预增发津贴补贴政策的具体办法。四是控制物价过快上涨,增加基本生活必需品生产和供应,落实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及收费减免政策。实施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开展医药、化肥、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适时增加对下岗失业人员、生活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五是从2008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对本行政区内出口增长额居前三名的企业,按出口增长额的5%给予奖励。支持农产品出口,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当地市级政府要给予一定的奖励。积极推进农产品原产地标记注册制度,注册成功的,由当地县级政府按照注册费用的70%给予补贴。六是从认证、技改、信贷、品牌建设、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支持特色优势工业品出口基地建设。七是海关、金融、财政、税务、商检等部门,要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出台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措施。

四、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严格按规定使用中央和省政府下拔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地方配套资金,认真落实土地供应和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加强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严格购买对象的资格审查,确保让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国家住房保障政策。二是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将资信不良、工程质量低劣、违规建设和交易的开发企业清出房地产行业。引导有资信和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形成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推行跨区域、多元化和品牌经营。三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物业管理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建立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不得以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名义和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和公务员小区建设,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统筹安排、综合开发,严格执行土地报批和出让的法定程序,防止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四是简化房地产交易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推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五是清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不合理收费,减轻住房消费者的负担。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服务费减按交易额的1%收取,土地使用权抵押代理服务费减按实际贷款额的0.1%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执行。

五、促进财政增收节支。一是组织开展房地产及建筑安装行业、烟草行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汇总纳税行业、商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长亏不倒”企业、高收入个人的税收稽查。二是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税务部门在商业、劳务、餐饮、娱乐、服务等征管薄弱行业开展发票刮奖、抽奖活动,提高以票控税水平,减少税收流失。三是加快和规范预算支出,除必要的预留配套资金和预备费外,各专项资金原则上9月底前要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单位。除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和法定支出外,今年后几个月原则上不再追加部门和单位支出预算。四是各级、各部门要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等日常支出,压缩出国经费。

省政府经济运行领导小组要继续发挥在资金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和重大项目协调联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各省辖市、省直部门、县(市、区)、省重点企业行政一把手是本辖区、本部门、本企业内落实政策措施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主管领导承担主管责任,对政策执行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省政府办公厅要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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