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首届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宝政办发〔2007〕80号
颁布日期:2007-09-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首届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宝政办发〔2007〕80号

金台、渭滨、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首届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九月五日

宝鸡市首届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

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将于2007年9月16日至9月22日举行。目前全国已有108个城市承诺在9月22日开展无车日活动,我市是其中之一。为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根据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要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绿色交通与健康”为主题,以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符合我国国情的优先发展城市发展和公共交通发展战略,落实节能降耗减排方针、减少城市大气环境污染,合理配置资源,提高道路利用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便群众日常出行,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发展友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张敬原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葛君琪、市城建局局长张宗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团市委、金台区政府、渭滨区政府、陈仓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公交总公司等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吕虎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宏科、丁志宏任副主任。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中旬—9月5日)。按照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和建设部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开展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宣传动员阶段(9月2日—9月15日)。制定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面启动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重大意义,使此项活动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组织实施阶段(9月16日—9月22日)。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和组织形式组织好活动的开展。

(四)总结表彰阶段(9月23日—9月30日)。活动结束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总结及时上报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参加全国考核评比。同时,市政府将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四、活动日程安排及任务分工

根据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安排,结合宝鸡实际,具体安排主题日活动7天,主题活动22项。

第一天,9月16日(星期日)

活动主题:宣传启动日

1、在炎帝园广场举行启动仪式。市长发表专题讲话,发布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方案,宣读无车日倡议书。

2、举行公交优先、无车日万人签名活动。

3、在炎帝园广场举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近、远期规划的咨询活动,发放公交优先发展及无车日宣传材料。

4、开展公交IC卡优惠活动。在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期间,凡新购公交IC卡且充值在50元以上或已持卡乘客一次充值100元以上者赠充10元车资。

各成员单位组织50人的方队参加活动启动仪式。

上述1-4项工作,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城建局负责。

第二天,9月17日(星期一)

活动主题:公交优先日

1、划定市区公交专用道。整顿市区公共交通秩序,公交站点30米内禁止其它车辆停靠。市公安局负责。

2、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清除“摩的”等其它车辆侵占人行道、公交场站出入口等行为,规范自行车停放。市综合执法局负责。

3、规范班线客车和出租车辆运营秩序,禁止、查处其侵占公交线路和站点的运营行为。市交通局负责。

第三天,9月18日(星期二)

活动主题:绿色交通日

1、组织开展规模不少于200人的自行车、步行宝鸡一日游活动。市体育局负责。

2、各成员单位组织干部职工乘坐公交车上、下班,市级各部门,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各机关,高新区管委会9月16日—21日单位公务用车封存50%。各单位负责落实,市监察局督办。

第四天,9月19日(星期三)

活动主题:节能环保日

1、在火车站广场等场所开展汽车尾气、噪音污染等环保知识宣传活动。

2、集中开展环境监测活动。公交周及无车日前后做好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的收集、公布、对比和分析工作。

上述两项工作市环保局负责。

第五天,9月20日(星期四)

活动主题:道路安全日

1、在经二路、中山路等路段设点集中开展道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2、加大警力,疏导交通,纠正违章。

3、组织100名志愿者上街进行道路安全知识宣传,维护交通秩序。团市委负责。

上述1—2项市公安局负责。

第六天,9月21日(星期五)

活动主题:公交展示日

1、举行玉涧堡公交停车场建设开工仪式。

2、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公交服务、场站建设等情况。

3、在火车站举办宝鸡公交发展成就展,同时在经二路、中山路等主要公交站点开展征求意见和建议活动,进行公交满意度调查。

4、全面做好优质服务工作,搞好社会服务承诺接待。

上述工作市城建局负责。

第七天,9月22日(星期六)

活动主题:无车活动日

1、划定无车区域。经二路东起文化路西至炎帝园、中山路东起老车站西至红旗路北口路段,早7时至19时为无车区域。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辆外的其他机动车辆在上述路段禁止通行。

2、开展交通安全监测活动。对公交周及无车日前后交通流量、交通事故、道路畅通等情况进行监测,并做好分析、对比及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规范停车秩序。重点做好新建路、中山路、汉中路、文化路等路段停车位的整治。

4、市、区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无车日当天全部封存(特殊情况除外)。各单位负责落实,市监察局督办。

上述1—3项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是我市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奖”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落实措施,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市委宣传部要按照宝鸡市首届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宣传活动方案,统筹安排各新闻媒体,全程做好整个活动的策划、宣传及跟踪报道工作,按照活动要求制作专题片。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强宣传,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科学调度,确保运力。公共交通各运输单位在活动期间,要配足车辆,科学调度,优质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

(四)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在9月9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宝鸡市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相关单位职责

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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