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将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推荐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颁布单位:卫生部文号:卫通〔2010〕22号
颁布日期:2010-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关于将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推荐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卫通〔2010〕22号

现发布《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为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100-2010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代替GBZ100-2002)

该标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自实施之日起,GBZ100-200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0925/0011431e80bc0e07ed8d01.pdf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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