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决定

颁布单位:财政部文号:财库[2009]134号
颁布日期:2009-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确认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决定

财库[2009]134号

有关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确认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请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附件:确认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名单

财政部

二○○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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