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关于开展农村公路“村村通”专项资金调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文号:
颁布日期:2009-08-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关于开展农村公路“村村通”专项资金调查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部分支出监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财监便〔2008〕84号)精神,我办决定于2009年6月9日起派调查组对安徽省新增投资农村公路“村村通”项目实施、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主要是2008年度中央新增投资用于安徽省农村公路“村村通”项目专项资金,包括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项目执行进度情况等。

二、调查方式及对象

采取实地抽查和函证方式开展调查工作。实地抽查太湖县、长丰县财政局和交通局及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并抽查部分乡镇。函证选择临泉县、定远县、庐江县、歙县。

三、调查组人员

调查组组长:孙国英,成员:徐传宝、孙莉、事务所1人。

四、调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项目申报、批复等相关资料;

2、项目与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办法、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3、会计账册及原始凭证;

4、政府采购设备合同文本、付款、验收等原始凭证;

5、项目招投标相关材料;

7、其他与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相关的资料。

五、工作配合

请你厅及时通知调查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准备调查所需资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调查工作。

联系人:徐传宝孙莉

联系电话:0551-3502322;350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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