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号:公告2012年第6号
颁布日期:2012-0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6号

根据《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工信部原〔2011〕134号)要求,为满足铸造行业用生铁需求,防止落后炼铁产能变相逃避淘汰,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各省(自治区)报送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我部将对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各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认定企业产品质量、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工艺装备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对认定后又违反《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上报并从认定企业名单中剔除。

附件: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doc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898/14456665.html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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