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耐莱斯·詹姆斯伯雷阀门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上海耐莱斯·詹姆斯伯雷阀门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国核安函[2015]24号

上海电气阀门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上海耐莱斯·詹姆斯伯雷阀门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http://www.mep.gov.cn/gkml/hbb/haqj/201502/W020150226559324553975.pdf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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