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焊工Y类项目考试的复函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文号:国核安函[2015]124号
颁布日期:2015-1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核安函[2015]124号

关于同意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焊工Y类项目考试的复函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增设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Y类考点的请示》(中核五发〔2015〕11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和《关于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的通知》(国核安函〔2010〕28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要求,同意你公司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焊工Y类项目考试,考试只限于等离子排丝耐磨堆焊。

你公司即日起可在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项目考试,并对考试质量负责。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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