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确认内蒙古毛乌素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为“沙林电一体化示范基地”的复函

颁布单位:国家林业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林业局关于确认内蒙古毛乌素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为“沙林电一体化示范基地”的复函

林造发〔2012〕254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你厅《关于内蒙古毛乌素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申请成为国家林业局“沙林电一体化示范基地”的请示》(内林造发〔2012〕289号)收悉。为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国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我局同意确认内蒙古毛乌素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为国家林业局“沙林电一体化示范基地”。

特此复函。

国家林业局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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