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6年第60号)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6-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总局关于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6年第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2399813-0

法定代表人:付百年

质量负责人:付百年

生产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路1616号

认证范围:重组人干扰素α2a软膏

现场检查员:宋敏、张闯、毕华、张联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60041

有效期至:2021年3月8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3月9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航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