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四川惠丰天然药物发展有限公司中药材GAP检查公告(2015年第300号)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四川惠丰天然药物发展有限公司中药材GAP检查公告(2015年第30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四川惠丰天然药物发展有限公司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中药材GAP),现予公告。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四川惠丰天然药物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4973566-6

法定代表人:沈强国

质量负责人:孔建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出江镇香桂村7组

种植品种:金银花

种植区域: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出江镇香桂村、出源村

现场检查员:魏锋、钟世杰、张本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0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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