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吉林省广春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5年第282号)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1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吉林省广春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5年第2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吉林省广春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吉林省广春药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7106235-7

法定代表人:隋广春

质量负责人:齐丽华

生产地址:白城工业园区洮儿河路388号

认证范围:大容量注射剂(含聚丙烯输液瓶)

现场检查员:张丁丁、张训缨、尚士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50201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3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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