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5年第211号)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5年第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7772293-0

法定代表人:王孝生

质量负责人:罗红梅

生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工业园;湖北省监利县城南工业园

认证范围:大容量注射剂(聚丙烯输液瓶、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

现场检查员:操复川、和世荣、王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50170

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9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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