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5年第196号)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9-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5年第1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2869876-3

法定代表人:徐镜人

质量负责人:梁元太

生产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字路999号

认证范围:冻干粉针剂(3号车间)、小容量注射剂(2号车间)(泰州市扬子江南路1号);小容量注射剂(1号车间)(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字路999号)

现场检查员:周一鸿、尚士红、冯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50157

有效期至:2020年9月21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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