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1-20 | 失效日期:2013-01-01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江西、福建、湖北、广东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月1日起,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外商独资银行汇总纳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58号)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4〕381号)中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所属电厂缴纳企业所得税地点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三、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保证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