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14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14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14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人群体协,总局各厅、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2014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将于2月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4年2月17日至18日,(2月16日报到,2月19日至21日继续参加全国群体干部培训班),在国家体育总局奥体中心召开。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2014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精神;
(二)总结2013年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
(三)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研讨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思路和举措。
三、参加人员
(一)国家体育总局领导;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群体(社体)处长各1人;
(三)总局机关厅、司、局负责同志各1人;
(四)总局棋牌中心、武术中心、气功中心、登山中心、社体中心、体科所、信息中心、人力中心、装备中心、华体公司、国体认证中心负责同志各1人;
(五)各行业体协、老年人、农民、少数民族、残奥体协等部门负责同志各1人;
(六)全民健身专家委员会成员;
(七)有关新闻单位:中国体育报、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大众体育网、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站、杂志各1人;
(八)工作人员。
四、会议形式及安排
本次会议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财政部最新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先召开群体工作会议,后进行群体干部培训(培训通知另发)。会议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天:2月17日(星期一)
上午:冯建中副局长做主报告
下午:经验交流发言:8—10个
第二天:2月18日(星期二)
上午:分组讨论
下午:总结大会:
1、各组召集人汇报本组讨论的工作建议
2、刘国永司长做会议总结并布置2014年工作
五、会议经费
与会人员差旅费自理。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负担;如提前到达或滞后离会,食宿费自理。
六、报名、报到
(一)请与会人员填写《2014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于2014年2月8日前分别报到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和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二)请与会人员,凭此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6日全天自行到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报到。
七、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综合处
联系人:杨敏乔荔
电话:(010)8718270887182707
传真:(010)67111156
(二)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运动员公寓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号
联系人:郭争际
手机:18610302199
电话:(010)64945088
传真:(010)64910904
公寓总机:(010)64944903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4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报名表.doc
办公厅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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