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安徽盘龙企业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安徽盘龙企业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函

办博函〔2015〕321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安徽省盘龙企业拍卖有限公司名称与地址变更的请示》(皖文物保〔2015〕78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安徽盘龙企业拍卖有限公司《文物拍卖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为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合肥市包河滨湖新区福州路3588号易菲堡大厦四楼。变更后的《文物拍卖许可证》随后发给你局。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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