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西邕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恢复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广西邕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恢复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函

办博函〔2014〕28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恢复广西邕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请示》(桂文报〔2014〕95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恢复广西邕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该企业《文物拍卖许可证》随后发给你厅。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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