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东旭通达拍卖有限公司恢复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广东旭通达拍卖有限公司恢复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函

办博函〔2014〕71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广东旭通达拍卖有限公司恢复文物拍卖资质的请示》(粤文物请〔2014〕8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恢复广东旭通达拍卖有限公司第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该企业《文物拍卖许可证》随后发给你局。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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