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度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3年度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举办2013年度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3〕8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加强民办博物馆人才队伍建设,我局拟于近期在西安举办2013年度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16至24日(16日报到)
地点:西安宾馆(西安市长安路北段58号)
二、课程设置
博物馆概论(含职业道德)、民办博物馆法人治理、博物馆管理法规与质量认证、博物馆规划与运营管理、博物馆藏品管理、博物馆陈列展览、博物馆教育、博物馆业务研究与管理、博物馆市场营销与公共关系、博物馆安全与风险防范等10门课程。
培训期间,将安排学员座谈交流,并参观考察陕西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大唐西市博物馆、关中民俗博物院等。
三、培训对象
民办博物馆馆长。由省文物局推荐产生,推荐原则:(一)必须列入我局公布的《2012年度博物馆名录》;(二)优先考虑被公布为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和纳入各地国有博物馆对口支援对象的;(三)未参加过我局举办的前两期培训班。
名额分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甘肃、宁夏省(区、市)各1名;上海、江苏、安徽、河南省(区、市)各2名;广东、陕西省各3名;四川、浙江省各5名。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组织省内有关民办博物馆统一报名,并于9月30日前将报名表(加盖省文物局公章)分别传真至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联系人:焦丽丹
联系电话:010-56792096
传真:010-56792096
陕西省文物局联系人:朱新文
联系电话:029-8536012215091893887
传真:029-85360122
附件:2013年度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报名表
国家文物局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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