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函

办博函〔2013〕412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变更营业地址的请示》(粤文物请〔2013〕13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文物拍卖许可证》住所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153号富海大厦21楼之一。变更后的《文物拍卖许可证》随后发给你局。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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