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恢复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恢复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函

办博函〔2013〕316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人员补聘材料的请示》(浙文物发〔2013〕103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恢复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该企业《文物拍卖许可证》随后发还你局。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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