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函[2014]149号
颁布日期:2014-07-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再融资环保核查的申请》(吉纤公司字〔2014〕6号),我部组织对该公司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4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吉林省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部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基本符合上市环保核查有关要求。

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环境保护部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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